广西鑫磐工程项目管理有限责任公司计算机采购公开招标公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政府采购货物和服务招标投标管理办法》等规定,经桂平市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的批准,现就计算机采购项目进行公开招标采购,欢迎符合条件的供应商前来投标:
一、项目名称:计算机采购
二、项目编号:XPRG2014281
三、采购组织类型:部门集中
四、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五、采购内容、数量及采购预算价:
计算机一批,具体内容详见采购文件中货物需求一览表。采购预算价:壹佰捌拾壹万陆仟肆佰元整(¥1816400.00)
六、合格投标人的资格要求:
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投标人资格条件;
2、国内生产或经营本次招标采购货物并具备独立法人资格的供应商;
3、潜在投标人及其法定代表人应经检察机关进行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确认无行贿犯罪档案记录;
4、本项目不接受联合投标。
七、招标文件的发售:
1、发售时间:2014年11月4日至2014年11月10日(正常工作时间)。
2、发售地点:广西鑫磐工程项目管理有限责任公司贵港分公司(贵港市港宁花园一区北面3栋43号)。
3、售价:招标文件费250元,售后不退。
4、有意参加投标的供应商,由本单位法定代表人持本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或委托代理人{持本人身份原件及复印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授权委托书原件},携带企业营业执照正副本复印件、企业组织机构代码证正副本复印件、潜在投标人及其法定代表人经检察机关确认无行贿犯罪档案记录告知书复印件(以上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并提供原件核查),材料审核合格方可购买招标文件。
八、投标保证金:
投标保证金人民币:按不少于总报价的1%。
投标人应于2014年11月19日17时(到帐时间)(北京时间)前将投标保证金从投标人基本帐户转至广西鑫磐工程项目管理有限责任公司贵港分公司,并在此时间前到广西鑫磐工程项目管理有限责任公司贵港分公司财务处开具保证金到户证明(收据),凭招标代理机构开具的保证金到户证明(收据)参加投标。保证金帐户开户名称:广西鑫磐工程项目管理有限责任公司贵港分公司;开户银行:广西北部湾银行贵港分行;账号:800085129600014。
九、投标截止时间和地点:
投标人应于2014年11月25日上午9时30分前将投标文件密封送交到广西鑫磐工程项目管理有限责任公司贵港分公司开标厅(贵港市港宁花园一区北面3栋43号),逾期送达或未密封将予以拒收(或作无效投标文件处理)。
十、开标时间及地点:
本次招标将于2014年11月25日上午9时30分在广西鑫磐工程项目管理有限责任公司贵港分公司开标厅(贵港市港宁花园一区北面3栋43号)开标,投标人开标时须出示: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及委托代理人身份证原件(如是法定代表人应携带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书、本人身份证原件)、保证金缴纳凭证原件及招标代理机构开具的收据原件,否则作废标处理。
十一、网上查询地址:
www.chinabidding.com.cn(中国采购与招标网)、www.ccgp.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http://www.gxzfcg.gov.cn(广西壮族自治区政府采购网)、http://www.ggzfcg.gov.cn/(贵港市政府采购网)。
十二、业务咨询:
广西鑫磐工程项目管理有限责任公司联系人:戈小姐
联系电话:0775-4556706
传真:0775-4556706
广西鑫磐工程项目管理有限责任公司
2014年11月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