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黄骅市水务局黄骅市2014年地下水超采综合治理地表水灌溉项目公开招标

作者:政府采购代理机构 发布于:2014-11-04 17:05:03 来源:中国政府采购网

招标公告

项目名称:黄骅市2014年地下水超采综合治理地表水灌溉项目

项目标书编号:YCZB(201403)-109

采购人名称:黄骅市水务局

采购人地址:黄骅市文化路

采购人联系方式:王科长 0317-5312675

采购代理机构全称:石家庄宇辰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采购代理机构地址:石家庄长安区建华大街建明南路鑫水园2-3-1101

采购代理机构联系方式:杨帆 15203179605

项目实施地点:黄骅境内

项目内容:

一标段:捷地减河清淤

二标段:减北干渠清淤

三标段:捷地减河建筑物

四标段:减北干渠建筑物

五标段:坑塘工程

六标段:坑塘工程

七标段:计量监测系统

八标段:监理

工期:中标公示发出后第6个工作日至2015年2月15日

简要技术要求:合格,详见招标文件

投标人的资格要求:

一至六标段:

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投标人资格条件;

2)投标人须具备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总承包贰级及以上资质的独立法人单位;

3)不接收联合体投标。

报名时需提供:营业执照副本、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资质证书、安全生产许可证、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被授权人身份证等证件的原件并携带加盖投标人公章的复印件一套。

七标段:

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投标人资格条件;

2)投标人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合法经营范围,且经营范围涵盖本次招标内容的企业;

3)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报名时需提供:营业执照副本、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被授权人身份证等证件的原件并携带加盖投标人公章的复印件一套。

八标段:

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投标人资格条件;

2)投标人须具备水利水电工程施工监理乙级及以上资质的独立法人单位;

3)不接收联合体投标。

报名时需提供:营业执照副本、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资质证书、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被授权人身份证等证件的原件并携带加盖投标人公章的复印件一套。

本次招标实行资格后审,资格审查的具体要求详见招标文件。

报名及招标文件发售时间:2014年11月4日—2014年11月10日每天上午9时00分至11时00分、下午14时00分至16时30分(公休节假日除外)。

报名地点:黄骅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招标文件售价:500元/份

招标文件发售方式:投标人自行购买,售后不退

本公告发布媒体:中国政府采购网、河北省政府采购网、河北省招标投标综合网、黄骅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

备注:本项目不得分包、转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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