洛阳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涧河北岸截污、大明渠截污治理工程招标公告
依据洛阳市财政局洛购通[2014]257号批复,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及相关规定,洛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政府集中采购服务科(洛阳市政府采购中心)受洛阳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的委托,就涧河北岸截污、大明渠截污治理工程进行公开招标,现发布公告如下:
一、招标编号:洛公交易采购[2014]363号
二、招标项目:涧河北岸截污、大明渠截污治理工程。资金来源:财政投资。
三、合格投标人必须符合下列条件:
1、投标人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持有《营业执照》,具有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贰级以上(含)资质和安全生产许可证,注册建造师资格为市政贰级及以上(注册单位与投标人一致),具有项目负责人(注册建造师)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外地企业需提供招标公告发布之日后经有关单位登记的“建筑业企业进洛施工登记表”。2、为本招标项目的前期准备或者监理工作提供设计、咨询服务的任何法人及其任何附属机构(单位),都无资格参加本次招标项目的投标。3、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和临时建造师。4、投标人之间不得有隶属关系或为同一母公司,否则其投标将不被接受。5、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
四、招标文件获取时间:符合上列条件的潜在投标人可从2014年10月29日起至2014年11月7日18:00获取招标文件。五、获取招标文件方式:本次招标通过洛阳市公共资源网上交易系统进行,请投标单位登录中心网站(www.lyggzyjy.com)申请会员,办理UK(含数字证书及电子签章),免费获取招标文件(含图纸资料)。
六、投标截止日期及开标日期:2014年11月19日 9:30七、投标及开标地点:洛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五楼开标二室(地址:洛阳新区开元大道与学府街交叉口东北角 洛阳会展中心西附楼5楼)。八、联系人及电话:王先生、崔先生0379-69921027 69921028(传真)
九、户名:洛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开户行:洛阳建行古城路支行
账号:41001533119052500141-0003 洛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政府集中采购服务科(洛阳市政府采购中心)
2014年10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