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郑州市马头岗污水处理厂二期厂区园林绿化工程施工招标公告

作者:政府采购代理机构 发布于:2014-10-28 06:59:29 来源:中国政府采购网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郑州市马头岗污水处理厂二期工程已由河南省发改委以豫发改设计[2012]1734号文件批准建设,建设资金来源:中央、市财政投资和单位自筹,出资比例为中央投资21.36%,市财政投资和单位自筹78.64%,资金已落实。招标人为郑州市污水净化有限公司,招标代理机构为新华招标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其厂区园林绿化工程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名称:郑州市马头岗污水处理厂二期工程。

2.2建设地点:郑州市马头岗污水处理厂东侧、贾鲁河南岸。

2.3建设规模:工程总投资99002.57万元,建设规模为日处理污水30万吨、污泥干化200吨/日,主要建设内容包括:续建污水处理厂1座,以及建设相应的配套设施。

2.4本次招标项目规模及内容:

厂区绿化面积约15.3万m2。

2.5本次招标范围及标段划分:

本次招标共设三个标段。

招标范围:

第一标段:厂区园林绿化1#、2#、3#区域工程施工及养护全过程,施工图纸、工程量清单范围内的全部工程内容。

第二标段:厂区园林绿化4#、5#区域工程施工及养护全过程,施工图纸、工程量清单范围内的全部工程内容。

第三标段:厂区园林绿化6#、7#区域工程施工及养护全过程,施工图纸、工程量清单范围内的全部工程内容。

注:各投标单位可以同时投多个标段,但最多只能中一个标段。

2.6计划工期:120日历天

2.7质量要求:合格

2.8合同估算价:第一标段:约310万元

第二标段:约376万元

第三标段:约335万元

2.9施工养护期:1年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企业须具有独立的法人资格(即有效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并应具有城市园林绿化工程壹级资质,同时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企业业绩要求:自2010年以来承担过工程造价在300万元(含300万元)以上的园林绿化综合性工程(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3.2投标人拟派项目经理须具有市政公用工程专业贰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证书或园林绿化专业贰级及以上项目经理资格证书、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自2010年以来承担过工程造价在300万元以上(含300万元)园林绿化综合性工程施工(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拟派项目经理需提供与本单位签订的劳动合同关系和当地社保部门出具的本单位缴纳的《个人信息和缴费资料表》,且未担任其他在建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证明(需单位出具证明,并加盖企业公章及法定代表人签字)。投标报名时所报项目经理未经招标人同意在资格审查(如有)、投标期间及项目实施全过程不得进行更换,否则视为放弃投标及中标资格。

3.3信誉:(1)投标人具有单位住所地检查机关出具的有效的单位、法定代表人、项目经理的无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函;(2)投标人近三年内在施工过程中未发生重大工程质量和安全事故、无不良行为记录和未拖欠农民工工资;(3)投标人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投标资格被取消,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

3.4近三年财务状况良好(提供2011、2012、2013年财务审计报告)。

3.5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投标报名

4.1请投标人于2014年10月27日至2014年11月3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09:00至12:00、下午14:00至17:00(北京时间,下同),在新华招标有限公司报名,地址:郑州市经三路66号金成国际广场A座906室。

4.2符合条件的报名单位少于或等于9家时,全部参加投标;符合条件的报名单位超过9家(不含9家)时,通过资格预审方式确定投标人,资格预审采用有限数量制。

4.3报名时请携带以下资料:

(1)企业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及被委托人身份证

(2)企业营业执照(副本)

(3)施工企业资质证书

(4)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

(5)拟派项目经理的市政公用工程专业贰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资格证书或园林绿化专业贰级及以上项目经理资格证书、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劳动合同、当地社保部门出具的本单位缴纳的《个人信息和缴费资料表》、无在建工程证明(需单位出具证明,并加盖企业公章及法定代表人签字)。

(6)企业及拟选派项目经理工程业绩证明(需提供合同和竣工验收报告,时间以合同签订日期为准)。

(7)2011、2012、2013年财务审计报告。

上述所有证件、材料报名时须出示原件和按上述顺序装订成册的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两套,以备监督部门核查。

5.文件的获取

5.1凡通过上述报名者,接招标人通知起5日内,每日上午09:00至12:00、下午14:00至17:00,在新华招标有限公司(地址:郑州市经三路66号金成国际广场A座906室)持单位介绍信或委托书购买资格预审文件/招标文件。

5.2招标文件售价每套500元,售后不退,图纸押金1000元,在退还图纸时退还(不计利息);若资格预审,资审文件每套售价500元,售后不退。

6.文件的递交

6.1递交资格预审申请文件/投标文件截止时间详见资审文件/招标文件,地点为郑州市淮河西路39号郑州市建设工程交易中心三楼。

6.2逾期送达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资格预审申请文件/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7.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公告同时在《中国采购与招标网》、《河南招标采购综合网》、《河南省政府采购网》上发布。

8.联系方式

招标人:郑州市污水净化有限公司

地址:郑州市惠济区长虹路3号

联系人:姜峰

电话:0371-69100353

招标代理机构:新华招标有限公司

联系人:秦玲玲魏建峰

电话:0371-69105999-77718939579506

传真:0371-65826268

电子邮件:xinhuazhaobiao@126.com

2014年10月2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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