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西德元工程项目管理有限责任公司 桑苗采购招标公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政府采购货物和服务招标投标管理办法》等规定,经财政部门批准,我公司受招标单位委托现就《桑苗采购》项目进行国内公开招标采购,欢迎符合条件的供应商前来投标,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项目名称:桑苗采购;
二、项目编号:GXBSZC2014-G1-082-DY;
三、资金来源:财政性资金;
四、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五、采购内容:采购桑苗一批,共分为2个标段,具体内容详见招标文件货物需求一览表。
六、投标人的资格要求:
1、国内注册(指按国家有关规定要求注册)且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有关规定的生产或经营本次采购货物的供应商,具备独立法人资格;
2、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七、投标报名及招标文件的发售:
1、投标报名及招标文件发售时间:2014年10月27日至2014年10月31日(正常工作时间)。
2、投标报名及招标文件发售地点:广西德元工程项目管理有限责任公司百色分公司(百色市右江区那毕大道聚宝苑A区第23幢7层2号会议室)。
3、标书售价:招标文件工本费每套250元,售后不退。
4、投标人在购买招标文件时,必须由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携带以下资料报名并购买招标文件:(1) 有效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2)有效的企业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复印件;(3) 有效的税务(国税和地税)登记证(副本)复印件;(4)银行基本账户开户许可证复印件;⑸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⑹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及委托代理人身份证(委托报名时必须提供,明确委托权限及时间);⑺委托代理人必须是本公司的在职在册人员,须提供投标人为其缴纳养老保险的缴纳手册(缴费时间: 2014年7-9月份)(注:如无养老保险手册须提供该公司为委托代理人缴纳的养老保险银行底单明细及社保管理机构出具的相关证明原件);⑻本公告发布之日起开具的单位介绍信原件(投标单位报名时介绍信的项目名称必须与招标公告一致,并注明所投标段);⑼隆林各族自治县人民检察院在本招标公告发布之日起出具的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代理人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函原件。上述资料按顺序装订成册,注明提供原件的收原件,未注明提供原件的验原件收复印件(复印件均指彩色扫描或彩色复印件),所有复印件必须注明“此复印件与原件相符”字样并加盖投标单位公章(电子公章无效),否则无效。
5、不符合上述条件的投标报名将被拒绝。
八、投标保证金:
投标保证金人民币:按不低于投标总价的1%交纳(须足额交纳)。
投标人应于投标截止时间2个工作日前将投标保证金以转账或电汇形式从投标人基本账户交至以下账户:
户 名:广西德元工程项目管理有限责任公司百色分公司
开 户 行:交通银行百色分行
银行账号:457626101018010023275
九、投标截止时间和地点:
投标人应于2014年11月18日16时30分前将投标文件密封送交到广西德元工程项目管理有限责任公司百色分公司(百色市右江区那毕大道聚宝苑A区第23幢7层2号会议室)。
十、开标时间及地点:
本次招标将于2014年11月18日16时30分在广西德元工程项目管理有限责任公司百色分公司(百色市右江区那毕大道聚宝苑A区第23幢7层2号会议室)开标。
十一、网上查询公告地址:
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广西壮族自治区政府采购网(www.gxzfcg.gov.cn)
十二、投标咨询:
1、招标代理机构联系人及电话:联 系 人:廖工 电话/传真:0776-2983128、18077693623
2、招标代理机构地址:百色市右江区那毕大道聚宝苑A区第23幢7层2号
招标代理机构:广西德元工程项目管理有限责任公司
2014年10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