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洛阳市吉利区检察院电子产品采购项目

作者:政府采购代理机构 发布于:2014-10-24 07:02:53 来源:中国政府采购网

招标编号:HXZB20140505

洛阳市吉利区检察院电子产品采购项目已由相关部门批准,受招标人为洛阳市吉利区检察院委托,现对洛阳市吉利区检察院电子产品采购项目进行公开招标。现欢迎符合相关条件的投标人参加投标。

一、招标项目名称及编号:

1、项目名称:洛阳市吉利区检察院电子产品采购项目

2、招标编号:HXZB20140505

二、招标项目简要说明:

1、资金来源:财政性资金;

2、供货期:自签订合同之日起30个工作日内;

3、质保期:台式机三年,其余一年;

4、标段划分:共一个标段;

5、招标内容:台式计算机、笔记本电脑、打印机复印机、摄像机等本项目全部内容。

三、投标人资质条件:

1、投标人必须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企业,持有《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完善的财务会计制度;无违法记录;

2、三年内无行贿犯罪记录;

3、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

4、投标人的营业执照经营范围必须包含经营本次招标内容的生产、安装和服务等方面的内容;

5、若供应商为经销商,须提供货物制造商或其指定总代理的授权书,若供应商为指定总代理商须提供制造商的授权书;及售后服务函。

6、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四、报名信息:

1、报名时间:2014年10月23日-2014年10月29日,每天9:00-11:30,14:30-17:00(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

2、报名地点:河南恒信招标咨询管理有限公司洛阳分公司(洛阳市洛龙区龙门大道与洛钢路交叉口东宸家纺城1306室)。

3、招标文件领取时间:另行通知。招标文件售价:300 元/份;售后不退。

4、报名注意事项:报名时须提交法人代表授权委托书、授权代表人身份证、企业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须提供货物制造商或其指定总代理对其所投产品的授权书及售后服务函,本公告发布之日起开具的《检察机关查询行贿犯罪档案结果告知函》。

以上证件要求验证原件,留复印件1套(复印件须加盖投标人公章,并加注日期和注明“供本项目投标使用”或“与原件一致”等字样)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

投标文件的递交详见本项目招标文件内容。

六、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在中国采购与招标网(www.chinabidding.com.cn)、河南省政府采购网(www.hngp.gov.cn)、洛阳市政府采购网(www.luoyang.hngp.gov.cn)、河南恒信咨询网(http://www.hnhxzx.com)上同时发布。

招标人:洛阳市吉利区检察院 招标机构:河南恒信招标咨询管理有限公司

联系人:余杭 联系人:杨女士

联系电话:0379-64353809 联系电话:0379-63239777

邮箱:hnhxggf@163.com

河南恒信招标咨询管理有限公司

2014年10月2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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