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开发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资产托管业务系统项目招标公告
中国电子进出口总公司 (以下简称“招标代理机构”)受国家开发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招标人”)委托,就国家开发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资产托管业务系统项目项下的产品和有关服务的供应商进行国内公开招标。
有意向的投标人可按以下要求购买招标文件,并按要求递交投标文件,参加本项目的投标。
1. 采购内容
资产托管业务系统项目
(招标编号:0714-EMTC-5152)
2. 对投标人的资质要求:
1) 投标人应为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合法注册的、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有能力为本项目提供相关产品及服务的企业且注册资金不低于2000万元人民币(或等值)以上;
2) 投标人须具有ISO9001质量管理体系认证证书,并在有效期内;
3) 投标人须通过CMMI3(及以上)级认证,并在有效期内;
4) 投标人须具有符合本项目需求的资产托管系统成品软件,且该软件具有计算机软件著作权登记证书,并在有效期内;
5) 投标人所具有的资产托管系统软件,在目前国内银行业在用的同类软件中,市场占有率不低于30%;
6) 投标人须具有软件企业认定资质(省级或国家级),并在有效期内;
7) 投标人须具有高新技术企业认定资质(省级或国家级),并在有效期内;
8) 投标人须熟悉银行资产托管业务,且在具有证券投资基金托管资质的商业银行中,至少具有5家资产托管业务系统成功实施经验;
9) 投标人财务状况及应用良好;
10) 只有在法律和财务上独立、合法运作并独立于招标人和招标代理机构的投标人才能参加本次投标;
11) 投标人应遵守有关的国家法律、法规和条例,近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12) 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个人的两个及两个以上法人,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公司,不得同时投标;
13) 投标人必须从招标代理机构获得招标文件并登记备案,否则不能参加本次招标;
14) 本项目不允许联合投标,并且不得将本项目内容以任何方式进行转包、分包。
以上要求投标人必须同时满足,所提供的所有资质文件及业绩证明文件必须真实,且与投标人主体一致。
3 购买招标文件
招标文件售价:500元人民币(售后不退)
招标文件于2014年10月15日—2014年11月4日上午9:00时—11:30 ; 下午13:30--16:30时(北京时间,节假日除外)在下述地址购买:
地址:北京市海淀区复兴路17号国海广场A座新中电大厦21层(新兴桥东北角)
4 所有投标书应于2014年11月5日上午9:30时(北京时间)之前递交到中国电子进出口总公司十九层指定会议室 。逾期递交或不符合规定的投标文件将予以拒收。
5 定于2014年11月5日上午9:30时(北京时间),在 中国电子进出口总公司十九层指定会议室 开标。届时请参加投标的代表出席开标仪式。
招标代理机构: 中国电子进出口总公司
详细地址:北京市海淀区复兴路17号国海广场A座新中电大厦
邮 编: 100038
购买招标文件联系人:苏丹丹(电话:010-52579310,传真:010-52579000-9310,
联 系 人: 王潇锐、薛雷、郭红、吕伟
电 话:010-52579318、52579316、13811693981
传 真: 010-52579000-9318
开户银行: 交通银行北京翠微路支行
(行号:301100000363)
帐 号: 110060836018150019163
电子函件: wangxr@ceiec.com.c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