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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环境监测总站国家城市空气质量监测直管站运行管理项目公开招标公告

作者:政府采购代理机构 发布于:2014-10-09 10:46:45 来源:中国政府采购网

中化国际招标有限责任公司(招标代理机构)受中国环境监测总站(招标人)的委托,就如下项目进行国内公开招标,邀请合格的投标人提交密封的投标文件。

1. 项目名称:国家城市空气质量监测直管站运行管理项目

2. 招标编号包号:0747-1460SITCA0581-30

3. 招标人名称:中国环境监测总站

4. 招标人地址:北京市朝阳区安外大羊坊8号院乙

5. 招标人联系方式:010-84943151

6. 本项目资金来源:中央财政资金

7. 招标内容为:全国161个地级以上城市的201个国家城市空气质量监测直管站2014年12月1日至2015年11月30日运行管理服务。

8. 分包及预算:本项目共分为30个包件,投标人可对所有包件进行投标,但不得只对一个包中的部分内容投标,否则其投标无效。投标人在东部、中部、西部每个地区最多只能中其中的三个包。分包情况及各包预算如下:

包号

省 份

所属区域

直管站个数

单个站点运维预算(万元/站*年)

1

北京

东部

3

17.5

2

天津

东部

3

17.5

3

河北

东部

12

19.7

4

山西、内蒙古(呼和浩特、包头、鄂尔多斯)

中部

10

19.7

5

山东

东部

19

19.7

6

河南

中部

8

19.7

7

陕西

西部

7

19.7

8

上海

东部

3

17.5

9

江苏

东部

14

18.9

10

浙江

东部

13

18.9

11

安徽

中部

4

18.9

12

广东

东部

23

19.5

13

广西

西部

5

19.5

14

海南

东部

3

19.2

15

福建

东部

5

19.2

16

江西

中部

3

19.2

17

四川

西部

9

19.9

18

重庆

西部

3

17.5

19

湖北

中部

4

19.2

20

湖南

中部

7

19.2

21

吉林

中部

3

19.8

22

黑龙江

中部

5

20.5

23

辽宁、内蒙古(赤峰)

东部

13

20.5

24

宁夏

西部

3

20.5

25

甘肃

西部

4

20.5

26

青海

西部

2

20.5

27

云南

西部

4

19.9

28

贵州

西部

3

19.9

29

新疆

西部

4

22.4

30

西藏

西部

2

20.5

9. 合格投标人的资格要求:

(1) 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要求,包括:

Ø 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Ø 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Ø 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须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Ø 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Ø 参加此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Ø 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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