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某国家单位电子信息集中管控系统建设项目招标公告

作者:政府采购代理机构 发布于:2014-09-24 09:21:16 来源:中国政府采购网
  

某国家单位电子信息集中管控系统建设项目招标公告

  1. 项目内容:

  中技国际招标公司受招标人的委托,就某国家单位电子信息集中管控系统建设项目进行国内公开招标工作,招标编号为0701-144020080034。现邀请合格投标人参加本项目投标。

  2. 招标范围:电子信息集中管控系统建设项目。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投标人须为在中国境内(不含港、澳、台)注册、内资全资控股的系统集成商,股份公司应提供工商部门开具的股权结构证明,注册资金须在3500万元人民币以上。

  3.2投标人需具备计算机信息系统集成二级及以上资质和涉及国家秘密的计算机信息系统集成乙级(或军队武器装备科研生产单位保密资格二级)及以上保密资质和ISO 9001质量管理体系认证。

  3.3投标人应提供:1. 招标人“电子信息集中管控系统建设软件产品名录”范围内的软件厂家针对本项目投标的唯一授权;2. 电子信息集中管控系统建设项目主要硬件设备(服务器、存储设备 、交换机)的产品销售授权。

  3.4投标人须提供年检合格、合法有效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银行基本户开户许可证、近2年(2012年-2013年)会计师事务所提供的财务审计报告(附财务报表)、近3个月(2014年6-8月)社保资金缴纳记录和纳税记录(以上提供复印件,加盖公章)。

  3.5投标人须签署保密承诺书,承诺参加开(评)标、系统建设全过程及后续维护过程中遵守国家法律和军队有关保密要求(格式见附件)。

  3.6近三年(2011年1月1日至今)经营活动中无犯罪及重大违法记录(提供声明,格式见附件)。

  3.7本项目不接受转包、分包及联合体形式的投标。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请有投标意向的投标人携带下列文件(均需加盖投标人公章):法定代表人授权书、授权代表身份证复印件、投标人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资质证书复印件、银行基本户开户许可证复印件、保密承诺书、近三年(2011年1月1日至今)经营活动中无犯罪及重大违法记录声明,从2014923日起至929每天9:00—11:3013:30—16:30(北京时间,下同)在中技国际招标公司(地址:北京市丰台区西三环中路90号通用技术大厦705B室)进行报名。在上述时间内,报名的投标人还应提供投标人资格要求第3.3条要求的授权后,方可购买招标文件,招标文件售价为每套3000元人民币,售后不退。

  招标人提供给潜在投标人的招标文件,要求潜在投标人采取保密措施,均不得以任何方式向第三方扩散。

  5. 投标文件的递交及开标:

  5.1所有投标文件应于20141013日下午14:30之前递交到中技国际招标公司(地址:北京市丰台区西三环中路90号通用技术大厦三层第一会议室,如有变动将另行通知)。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将不予受理。

  5.2定于20141013日下午14:30在中技国际招标公司(地址:北京市丰台区西三环中路90号通用技术大厦三层第一会议室,如有变动将另行通知)公开开标。届时请各投标人单位法人代表或其授权代表出席开标仪式。

  6. 联系方式:

  

  招标代理机构:

  

  中技国际招标公司

  

  地址:

  

  北京市丰台区西三环中路90号通用技术大厦907室(100055)

  

  联 系 人:

  

  楼洪鸣、黄鹏

  

  电 话:

  

  010-63348568、63348553、13910201610

  

  传 真:

  

  010-63373576

  

  电子邮件:

  

  louhongming@itc.genertec.com.cn

  huangpeng@gtc.genertec.com.cn

  

  开户银行:

  

  中国银行总行营业部

  

  帐 号:

  

  778350010653

  

  

  附件一: 保 密 承 诺 书

  为确保 采购项目(招标编号: )的保密安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保守国家秘密法》及相关法律法规,本公司自愿签署承诺,并严格遵照执行。

  一、某国家单位委托中技国际招标公司进行 项目的采购,项目包含涉及国家秘密的内容,并已告知所有购买招标文件的潜在投标人,以及参与此次采购项目的招标公司、检测机构和评标委员会的组成人员等,所有人员均有义务对项目的各种资料和信息进行保密。

  二、 参与项目各方,必须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保守国家秘密法》相关条款,对所有相关文件、资料和信息进行保密和妥善保管,也可交还采购人或招标公司,不得丢失,更不得向任何第三方泄漏。

  三、 在采购项目的采购活动实施期间,各方必须掌握本方工作人员资质、自然状况,对参加本项目的人员登记造册,保证发生泄密事件后能为国家司法机关提供查找相关泄密人员及泄密原因的原始资料、线索及证据,并积极协助调查工作。

  四、 自保密人签署本保密承诺之日起,视为保密人已告知本公司所有参与本项目的人员本保密承诺的内容,且采取的保密措施不低于本承诺要求的级别。保密人需对其内部人员进行必要的保密教育。

  五、 保证在采购活动实施期间及完成以后的任何时间内,均对本项目的保密内容(包括但不限于采购人单位信息及组织人员信息,所采购设备的种类、数量、指标、用途,接收设备的地址、数量、单位信息及收货人信息等)不予泄漏。

  六、 在招标过程中,保密人若违反本承诺内容,采购人有权取消该保密人参与本项目的资格,并视情况决定招标活动的进程。

  七、 在开评标结束后,保密人不得擅自向任何人询问或泄漏评标的内容及结果,否则视为泄密。

  八、 招标结果公示后,保密人仅能在法定期间,依照法定程序向法定机构行使质疑的权利。除此以外,以任何方式向任何人(含采购人单位人员)提出的质疑均视为泄密。

  九、 若违反承诺,泄漏本项目的内容及本项目相关的任何信息,导致或有可能导致泄密事件的,采购人将依法追究过错方的责任(包括但不限于三年内禁止参加采购人的采购活动,并在行业内通报泄密事件),若构成犯罪的,将由司法机关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十、 此保密承诺自保密人签字之日起生效,并长期有效。

  十一、本保密承诺的最终解释权归采购人。

  投标人: (盖章)

  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 (签字)

  日期:

  

  附件二: 近三年在经营活动中无犯罪及重大违法记录的声明

  致:中技国际招标公司

  我公司在此承诺:我公司(含控股实体及子公司)近三年(2011年1月1日起至今)内,没有被司法部门或行业管理部门查处以非法手段骗取中标、严重违约和出现重大质量问题;且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投标资格被取消、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在以往的采购活动中无严重违反诚信原则。

  否则,由此产生的一切责任和后果均由我公司承担。

  投标人: (盖章)

  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 (签字)

  日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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