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海洋环境监测中心实验室设备采购项目招标公告
大连东大招投标代理有限公司受国家海洋环境监测中心的委托,对其所需的实验室设备进行国内公开招标,欢迎符合资格条件的投标人报名参加投标。
一、项目编号: DDZN2014085
二、招标内容:
A包:研磨机(行星式高能球磨仪) 1台
B包:荧光分光光度计 1台
C包:原子吸收分光光度计 1台
D包:原子荧光光度计 1台
E包:紫外可见分光光度计 1台
F包:超纯水系统(纯水机) 2台
(详细内容见招标文件第三章)。
注:本次招标A包、B包、C包、F包投标人均可以提供进口产品,D包、E包投标人须提供非进口产品,否则视为无效投标文件。进口产品是指通过中国海关报关验放进入中国境内且产自关境外的产品。
三、投标人的资格:
(一)投标人须在中国境内注册的独立企业法人;
(二)投标人为代理经销商的须具有所投产品的合法有效授权原件;
(三)D、E包投标人在2014年须具有同类产品业绩至少5份(以合同为准);
(四)经检察机关查询三年内有行贿犯罪记录的不得参加本采购项目;
(五)投标人应具备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
(六)本项目不接受联合提投标。
四、报名及招标文件发售时间、地点:2014年08月26日起至2014年09月04日止每天09:00-16:00时(北京时间,公休日、节假日除外)在大连东大招投标代理有限公司发售招标文件(大连市沙河口区高尔基路769号)。
五、购买招标文件时需提供下列材料(复印件须加盖公章):
营业执照副本原件、税务登记证副本原件、法定代表人的授权委托书原件、业绩原件(D、E包提供)和以上原件的复印件一套。经资格审查合格后方可购买招标文件,详细资格审查以评标委员会审议结果为准。
六、招标文件售价(人民币):500元/套,售后不退。如需邮购,须加付邮费50元人民币。
七、所有投标书应用中文编写,一套正本,五套副本,并附有不少于投标总报价1%的投标保证金。投标保证金可采用支票、汇票、现金任何形式之一种。
八、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及地点:2014年09月16日09:00—09:30时(北京时间)国家海洋环境监测中心综合办公楼306室,(大连市沙河口区凌河街42号),逾期不予受理。
九、开标时间与地点:2014年09月16日09:30时(北京时间)国家海洋环境监测中心综合办公楼306室,(大连市沙河口区凌河街42号)。
十、招 标 人:国家海洋环境监测中心
十一、招标代理人:大连东大招投标代理有限公司
联 系 人:夏程程、邹 君 电 话:(0411)84350800-8008
传 真:0411-84359600(自动)电子邮箱:dldd_xcc@163.com
地 址:大连市沙河口区高尔基路769号
开户银行及帐号:中国银行大连和平广场支行
3077 5632 463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