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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莞市环境监测中心站采购实验室设备招标项目招标公告

作者:政府采购代理机构 发布于:2014-08-21 07:00:06 来源:中国政府采购网

国义招标股份有限公司东莞分公司(以下简称“采购代理机构”)受采购人东莞市环境监测中心站委托进行国内公开招标,邀请合格投标人就以下有关服务提交密封文件投标:

1. 项目编号:东采公〔2014〕642号

2.项目名称:东莞市环境监测中心站采购实验室设备招标项目

3. 项目内容:

序号

标的名称

数量

采购预算

1

便携式甲醛监测仪

1台

¥472,500.00

2

电磁辐射检测仪

1台

3

智能双路烟气采样器

6台

4

智能皂膜流量计

1台

详细服务要求请参阅招标文件中的用户需求书。投标人必须就以上全部内容进行投标报价,不得缺漏。

4. 交货期:项目合同签定后30日内完成设备的供货及调试。

5. 交货地点:东莞市内采购人指定地点。

6. 合格的投标人:

1) 投标人必须是来自中华人民共和国的法人;

2) 投标人只允许为独立法人,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 如投标人为经销商或代理商,必须取得电磁辐射检测仪的生产厂家对所投产品的授权;

4) 凡两家或以上投标人参加同一项目的采购,有如下情况的,一经发现,将视同串标处理:①为同一法定代表人的;②为同一股东控股的;③其中一家公司为其他公司最大股东的。

7. 招标文件由采购代理机构现场发售。有兴趣的投标人可在2014年8月20日至2014年9月8日每天(节假日除外)9:30至12:00,14:30至16:30 (北京时间)到以下地址购买招标文件,本招标文件每套售价为150元人民币(请自备零钱),售后不退。购买招标文件时须提供下列证件复印件(加盖公章):

a、 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国税和地税)、组织机构代码证、法人授权函、法定代表人身份证。

b、 电子文件存储设备(如U盘等)拷贝采购文件电子文件。

国义招标股份有限公司东莞分公司

地址:东莞市南城区第一国际百安中心A座1907号

电话:0769-26989777

联系人:曾爱华

(注):投标人如果没有在东莞政府采购网上注册的,购买采购文件时需提供如下资料:1)营业执照原件及复印件(加盖公章);2)税务登记证(国、地税)原件及复印件(加盖公章);3)银行开户许可证原件及复印件(加盖公章);4)组织机构代码证原件及复印件(加盖公章);5)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加盖公章);6)提供以上证件原件的扫描电子文档((合成一个PDF文件))。

8. 投标文件必须在2014年9月10 日当天下午投标截止时间14:30时(北京时间)之前由投标人授权代表亲自送达下列地点,采购代理机构将不接受其它形式的投标:

东莞市鸿禧中心三楼东莞市政府采购招投标服务中心三号开标室

地址:东莞市体育路鸿禧中心三楼B区

9. 招标代理机构只接受报名购买本项目招标文件供应商的投标。

10. 开标时间:2014年9月 10日下午14:30(北京时间)

开标地点:东莞市鸿禧中心三楼东莞市政府采购招投标服务中心三号开标室

11. 采购代理机构将不负责投标人准备标书和递交标书所发生的任何成本或费用。

12. 购买了招标文件,而不参加投标的投标人,请在开标前3日以书面形式通知采购代理机构。

13. 有关此次采购公告之事宜, 可按下列地址以书面或传真的形式向采购代理机构查询(节假日除外):

国义招标股份有限公司东莞分公司

地 址:东莞市南城区第一国际百安中心A座1907号

电 话:0769-26989777

联系人:陈加奇、许基彬

国义招标股份有限公司

地 址: 广州市东风东路726号18楼

电 话: (8620) 87768198转188/833

传 真: (8620) 87768283

网 址:www.gmgitc.com

联系人:陈光、夏文

14. 所有投标文件必须附有一份金额为:人民币肆仟柒佰元整(¥4,700.00)的投标保证金或《政府采购投标担保函》。保证金应用报价货币,并采用汇款方式(以投标人单位名义汇款,不接受个人汇款或存款方式),在开标前一天到达以下帐户:

收款人:东莞市财政国库支付中心(广机)

开户行:建行东莞市分行营业部

帐 号:44001778808053001945

15. 采购人的名称

采购人名称:东莞市环境监测中心站

国义招标股份有限公司东莞分公司

二○一四年八月二十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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