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林省恒一项目管理工程咨询有限公司关于长春市宽城区国家税务局综合业务办公用房维修项目的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2014HYG0813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长春市宽城区国家税务局综合业务办公用房维修项目”已由吉林省国家税务局以“吉国税函〔2014〕83号” 函批准建设。招标人为长春市宽城区国家税务局,建设资金来源为中央财政资金。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综合业务办公用房维修、消防控制系统改造和监控系统更换的施工采用资格后审方式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名称:第一标段:综合业务办公用房维修 第二标段:消防控制系统改造 第三标段:监控系统更换 2.2建设地点:长春市宽城区新月路1188号; 2.3建 设 期:计划开工日期:2014年9月12日,计划竣工日期:2014年10月12日; 2.4招标范围:工程量清单及施工图纸包含的全部内容。 2.5质量要求:合格。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第一标段投标申请人须是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房屋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或建筑装修装饰工程专业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第二标段投标申请人须是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消防设施工程专业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第三标段投标申请人须是具备工业和信息化部颁发的计算机信息系统集成三级及以上资质,具有类似工程业绩,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3.2项目经理资格:第一、二标段:相关专业贰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资格,第三标段:相关专业中级及以上职称; 3.3拒绝列入政府不良行为记录期间的企业或个人投标; 3.4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 2014年8月14日至 2014年8月20日,每日上午 9 时至 11 时,下午14时至 16 时(北京时间,下同),持以下证件的原件和复印件(复印件须加盖公章)到吉林省恒一项目管理工程咨询有限公司报名并购买招标文件:企业营业执照(副本)、企业资质证书(副本)、安全生产许可证(副本、1、2标段)、项目经理建造师证书(1、2标段,3标段职称证书)、企业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及被授权人身份证。 4.2招标文件第一标段每套500元,第二、三标段每套300元;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为2014年9月5日13时30分,地点为长春市绿园区皓月大路739号标记大厦三单元907室; 5.2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5.3投标申请人在提交投标文件时,应按照招标文件规定数额提供投标保证金; 5.4投标单位不足三家时,招标人另行组织招标; 5.5当投标人的有效投标报价超出招标人设定的招标控制价时,该投标报价视为无效报价。 6.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东亚经贸新闻》、《中国政府采购网》和《中国采购与招标网》上发布。 7.联系方式: 招 标 人:长春市宽城区国家税务局 办公地址:长春市宽城区新月路1188号 联 系 人:史忠志 联系电话:0431-86007858 代理机构:吉林省恒一项目管理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办公地址:长春市绿园区皓月大路739号标记大厦三单元506室 联 系 人:赵明 联系电话:0431-86793222 2014年8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