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山市第一市区人民检察院台式电脑和激光打印机采购项目公开招标公告
广州市国际工程咨询公司中山分公司(以下简称“采购代理机构”)受中山市第一市区人民检察院(以下简称“采购人”)的委托,就中山市第一市区人民检察院台式电脑和激光打印机采购项目【采购表编号:行政(14)0304】进行公开招标,邀请合格的国内投标人提交密封投标。现将该项目招标文件(请在www.zhongshancz.gov.cn/cgzx/打开下载)进行公示,公示期为自2014年8月4日至2014年8月8日五个工作日,有关事项如下:
一、招标项目的名称、项目编号、项目内容:
1、项目名称:中山市第一市区人民检察院台式电脑和激光打印机采购项目
2、项目编号:GIECCZS20141068G1
3、项目预算:215500.00 元
4、项目内容:台式电脑45台,激光打印机20台。
(投标人应对品目内全部招标内容进行投标,不允许只对品目内部分内容进行报价。)
二、合格投标人资格要求:
1、投标人应具备《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2、投标人须是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法人,独立于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
3、投标人近三年内(即从2011年8月4日至2014年8月4日,投标人成立不足三年的可从成立之日起算)无行贿犯罪记录,提供由投标人营业执照住所地或业务发生地人民检察院出具的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函原件(复印件无效);
4、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5、投标人须在采购代理机构登记并购买招标文件。
三、获取招标文件的时间(北京时间)、地点、方式及招标文件售价:
1、获取招标文件时间:2014年8月4日至2014年 8月12日每天上午8:30~12:00,下午2:30~5:30(公休节假日除外)。
获取招标文件地点:中山市东区松苑路金龙横街26号101-102室,广州市国际工程咨询公司中山分公司。
2、获取招标文件方式:报名购买。
3、招标文件售价:人民币200元/套,售后不退。
4、购买招标文件时请提交资料复印件并加盖公章:有效营业执照副本和购买人身份证。(购买招标文件的单位,均被视为已充分理解本公告的有关要求,采购人及采购代理机构均无责任承担其是否符合合格投标人条件而引起的一切后果。)
5、购买招标文件时请自带U盘拷贝本项目招标文件电子版。
四、答疑时间:投标人如有疑问,请于2014年8月13日下午5时前传真至采购代理机构,将由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答复后统一回传至各投标人。
五、投标保证金。投标人必须按招标文件规定的方式提交投标保证金,投标保证金的有关事项按投标人须知的相关规定执行。
六、开标要求。本次招标在本招标文件规定的时间和地点公开开标,投标人法定代表或其授权代表人必须携带本人身份证原件出席开标会。
七、投标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及地点:
1、递交投标文件时间:2014年8月26日上午9:00~9:30。
2、投标截止时间:2014年8月26日上午9:30。
3、开标时间:2014年8月26日上午9:30。
4、开标地点:中山市东区松苑路金龙横街26号101-102室,广州市国际工程咨询公司中山分公司开标大厅。
八、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将不承担投标人准备投标文件和递交投标文件以及参加本次投标活动所发生的任何成本或费用。
九、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名称、地址和联系方式:
1. 采购人联系方式
采购人名称:中山市第一市区人民检察院
联系人:王先生
电 话:0760-88868909
2.采购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采购代理机构名称:广州市国际工程咨询公司中山分公司
联 系 人:郑先生
地 址:中山市东区松苑路金龙横街26号101-102室
电 话:0760-88633721
传 真:0760-88873238
电子邮箱:zsgzgj@126.com
开户银行:中国建设银行中山松苑新村支行
账户名称:广州市国际工程咨询公司中山分公司
银行账号:44001780308053000720
广州市国际工程咨询公司中山分公司
2014年8月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