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春轨道客车股份有限公司厂房、库房加固工程招标公告
一、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长春轨道客车股份有限公司厂房、库房加固工程已由主管部门批准建设,招标人(项目业主)为长春轨道客车股份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自企业自筹,资金现已落实。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委托吉林省天利招标代理有限公司对该项目的加固工程进行公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及标段划分
2.1项目名称
一标段:总装主厂房加固工程
二标段:总装西侧辅助车间2、4号库房加固工程
三标段:总装西侧辅助车间3号库房加固工程
四标段:总装西侧辅房餐厅加固工程
2.2建设地点:长春市绿园区青荫路435号
2.3计划工期:2014年8月20日至2014年10月30日,共71天
2.4招标范围:工程量清单所含全部内容
2.5质量标准符合国家现行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标准的合格工程。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投标申请人须是同时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特种专业工程专业承包资质(限结构补强)的法人或其他组织,近三年完成过类似工程业绩一项,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3.2投标单位拟派出的项目经理需是具备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建筑工程类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资质。
3.3拒绝列入政府不良行为记录期间的企业或个人投标。
3.4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四、报名及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4年7月18日至2014年7月24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8:30时至11:30时,下午13:30时至16:00时(北京时间),到吉林省天利招标代理有限公司持法人营业执照(副本)、资质证书(副本)、注册建造师证书、法人授权书(或单位介绍信)、被授权人身份证(以上证件原件及复印件)报名并购买招标文件。
4.2招标文件售价:每标段500元,售后不退。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
5.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是2014年8月12日上午9点00分,地点是长春市七一大厦六楼会议室。
5.2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5.3有效投标人不足三家时,招标人另行组织招标。
5.4投标单位在提交投标文件之前,应提交投标保证金2万元(每标段)。
六、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中国采购与招标网、中国政府采购网、长春日报上发布。
七、联系方式
招标人:长春轨道客车股份有限公司
招标代理机构:吉林省天利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办公地址:长春市西南湖大路富苑华城富苑尊邸2302室
联系人:王苹
联系电话:0431-88580117传真:0431-8851778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