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北省优抚医院医疗设备(第二批)采购公开招标公告
河北省优抚医院医疗设备(第二批)采购
公开招标公告
报送时间:2014年7月17日
政府采购项目名称:河北省优抚医院医疗设备(第二批)采购
采购项目标书编号:RHP-C101400300589-1-7
采购人名称:河北省优抚医院
采购人地址:石家庄市泰华街122号
采购人联系人:殷科长
采购人联系方式:0311-66788826
采购代理机构全称:瑞和安惠项目管理集团有限公司
采购代理机构地址:石家庄市中山东路126号
采购代理机构联系方式:柴亚青、肖楠 0311-86999216236
采购数量:一个标段
采购内容:多功能心脏除颤仪1台、呼吸机2台、输液泵5台、心电监护仪5台、心电图机2台、心肺复苏仪1台、亚低温治疗仪1台
采购用途:医疗器械日常使用
项目实施地点:河北省优抚医院
供货期:采购合同签订后30日历天内
简要技术要求/采购项目的性质:详见招标文件
投标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投标人须具备独立法人资格,具有完成本项目的供货能力、财务能力和良好的社会信誉的制造商或代理商;
2、国家政策规定应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医疗器械注册证》及《医疗器械注册登记表》(注册证到期换证的,许提供药监部门的受理凭证)的,则必须具有,且《医疗器械注册证》、《医疗器械注册登记表》应与投标产品名称一致;
3、投标人应具有制造或代理销售权,且具备对所售产品提供售后服务的能力;代理商参加投标的应具备《医疗器械经营企业许可证》及制造商出具的针对本项目的专项授权书;
4、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有意向的申请人应符合以上条件并提供原件和装订成册的复印件(加盖公章)一套,包括a.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原件及复印件);b.法人授权委托书(原件);c.被授权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d. 代理商需提供《医疗器械经营企业许可证》原件及复印件、制造商出具的授权书原件及复印件;e.《中华人民共和国医疗器械注册证》及《医疗器械注册登记表》复印件(如所投标设备是国家政策规定应具有的,则需提供复印件)。投标人提供的上述资料经招标代理机构审核无误可报名,报名后领取招标文件。
招标文件发售时间:2014年7月17日起每天上午9:00~11:30;下午14:30~17:00(节假日除外)
招标文件发售地点:石家庄市中山东路126号(凯嘉大厦10层)瑞和安惠项目管理集团有限公司
招标文件发售方式:直接购买
招标文件售价:每标段500元人民币(售后不退)
投标截止时间:2014年8月8日下午2:30(北京时间)
开标时间:2014年8月8日下午2:30(北京时间)
开标地点:石家庄市中山东路126号(凯嘉大厦10层)瑞和安惠项目管理集团有限公司第一会议室
评标方法和标准:综合评分法,详见招标文件
项目联系人:柴亚青、肖楠
联系方式:0311-86999216236
传真电话:0311-86999233
采购代理机构受理质疑电话:0311-86960198
备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