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淮安市公安局清河分局路面监控采购项目的公开招标采购公告

作者:政府采购代理机构 发布于:2014-07-18 06:59:10 来源:中国政府采购网

受淮安市公安局清河分局的委托,淮安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政府采购中心)就该单位的路面监控采购采购项目进行国内公开招标,现邀请符合条件的投标人参加投标。

一、项目名称及编号:淮安市公安局清河分局路面监控采购 (HAZC2014050400)

二、招标项目简要说明:

路面监控,详细要求见招标文件第一章第五部分。

三、投标人资质要求:

1、投标人必须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的规定;

2、本次项目不接受联合体供应商参加投标。

3、投标人必须具有建筑智能化资质贰级以上(含贰级)资质;

4、投标人需具备下列条件之一:

①具备计算机信息系统集成资质贰级以上(含贰级)资质;

②如不具备计算机信息系统集成资质贰级以上(含贰级)资质,投标人参加投标时必须提供其在中标后聘用不低于具有计算机信息系统集成资质贰级以上(含贰级)资质的供应商与其共同完成本项目的系统集成工作的书面承诺函。

5、投标人所投视频磁盘阵列的品牌必须做过2PB(2000TB)容量或50台及以上的网络存储设备实施案例;

6、投标人所投视频磁盘阵列的品牌提供必须有和不少于5家前端厂家的接入互通证明。

说明:

本次招标采用资质后审方式,在整个采购过程中,由采购中心组织评委会将对投标人的资质进行审查,若发现投标人的资质条件不符合招标文件要求,可随时取消其投标或中标资格。

四、招标文件发布信息:

招标文件在淮安市政府采购网直接下载,如果投标人确认参与本项目投标请填写供应商参与投标确认函,并传真至淮安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政府采购中心),传真:0517-83638029,并电话与淮安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政府采购中心)文本科联系确认,电话: 0517-83638017。

注:如果投标未填写供应商参与谈判确认函,在招标文件发布期间如招标文件有更正或修改而采购中心因没有收到确认函以及所留联系方式无法通知到投标人的,其责任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五、投标文件接收截止时间、地点:

投标文件接收截止时间:2014年08月06日上午09时00分

投标文件接收地点:淮安市经济开发区深圳路16号淮安市招标投标交易中心三楼开标五室

投标文件接收人:王德高 电话:0517-83638020

六、开(评)标时间及地点:

开标时间:2014年08月06日上午09时00分

开标地点:淮安市经济开发区深圳路16号淮安市招标投标交易中心三楼开标五室

评标地点:淮安市经济开发区深圳路16号淮安市招标投标交易中心三楼评标六室

七、本次招标联系事项:

(1)招标文件询问(质疑)事项联系人:谢伟伟电话:0517-83638017

(2)采购人联系人(技术咨询): 朱飞 电话:13905238870

(3)现场招标事项联系人: 王德高 电话:0517-83638020

(4)采购人联系地址:淮安市清河区大治路17号

邮编:223001 传真: 0517-83123099

采购中心联系地址:淮安市经济开发区深圳路16号

邮编:223005 传真: 0517-83638029

八、其他事项:

(1)投标保证金:本次项目的投标保证金金额为壹拾万元整人民币。投标人必须在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之前将投标保证金递送到淮安市招标投标交易中心三楼开标五室。

(2)本次项目采购预算为人民币壹仟壹佰伍拾壹万陆仟叁佰捌拾肆元整。

淮安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政府采购中心)

二O一四年七月十七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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