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惠州市海洋与渔业局大亚湾经济技术开发区分局检测设备采购项目招标公告

作者:政府采购代理机构 发布于:2014-07-17 06:34:18 来源:中国政府采购网

广东省机电设备招标中心受惠州市海洋与渔业局大亚湾经济技术开发区分局(以下简称“采购人”)的委托,对惠州市海洋与渔业局大亚湾经济技术开发区分局检测设备采购项目进行公开招标采购,欢迎符合资格条件的供应商投标。

一、采购项目编号:GMTC144HZHG0011JO

二、采购项目名称:惠州市海洋与渔业局大亚湾经济技术开发区分局检测设备采购项目

三、采购预算:包1:42.1675万元,包2:66.5万元,包3:52.55万元。

四、项目内容及需求:(采购货物的名称、范围及主要内容及要求)

1. 惠州市海洋与渔业局大亚湾经济技术开发区分局检测设备采购项目;

2.本项目分三个包,每个投标人可同时投三个包,各包内容如下:

包1:实验室检测设备;包2:分析设备,包3:检测设备。

3. 内容和数量:详见招标文件采购项目内容

4. 实施时间:详见招标文件采购项目内容

5. 简要技术要求或招标项目的性质:详见招标文件采购项目内容;

6. 本次招标货物中包1必须是产自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货物,包2、包3可以是进口产品,合格的投标人应对各包所有招标货物和服务进行报价,不允许只对包内部分货物和服务投标报价;

7. 本项目不允许提交备选方案;

8. 该项目招标文件进行公示,公示期自2014年7月16日至2014年7月23日五个工作日(注:根据《广东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办法》第三十五条的规定,供应商认为政府采购文件的内容损害其权益的,可以在公示期间或者自期满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加盖单位公章,电话咨询或传真或电邮形式无效)向采购人或者政府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

五、供应商资格:

1. 符合《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投标人;

2. 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法人或其它组织或自然人;

3. 独立于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的且具备采购项目经营资格的供应商;

4.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5.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报名;

6. 已登记报名并购买了招标文件。

注:报名时提供企业营业执照副本、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三个证件的复印件,并加盖公司公章,原件核查。

六、符合资格的供应商应当在2014年7月16日起至2014年7月23日期间(办公时间内,法定节假日除外)到广东省机电设备招标中心惠州经营部(详细地址:惠州市江北云山西路8号交银大厦1401室 )购买招标文件,招标文件每套售价150元(人民币),售后不退。

七、投标截止时间:2014年8月 6日10时00分;

八、投标文件递交地点:惠州市江北云山西路8号交银大厦1403室;

九、开标评标时间:2014年8月6日10时00分;

十、开标评标地点:惠州市江北云山西路8号交银大厦1403室;

十一、招标文件公示/下载:惠州市海洋与渔业局大亚湾经济技术开发区分局检测设备采购项目

代理机构联系人:杨先生、黄小姐 采购人联系人:凌先生

电话:0752-2818703 电话:0752-5553720

传真:0752-2105723 传真:0752-5553720

联系地址:惠州市江北云山西路8号交银大厦1401室 联系地址:惠州市海洋与渔业局大亚湾经济

技术开发区分局

邮编: 516003 邮编:516001

开户行:建设银行广州东宝大厦支行

帐号:44001400115059332288

广东省机电设备招标中心

2014年7月1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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