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滦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2014年城区亮化设施完善工程施工招标公开招标公告

作者:政府采购代理机构 发布于:2014-07-17 06:34:18 来源:中国政府采购网

政府采购项目名称:2014年城区亮化设施完善工程施工

采购项目标书编号:TSHY2014-041

采购人名称:滦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采购人地址:滦县新城滦河西路123号

采购人联系方式:李先生 电话:13933378495

采购代理机构全称:唐山宏远招标咨询服务有限公司

采购代理机构地址:唐山开发区龙华道宏扬花园D10-8号底商

采购代理机构联系方式:电话13930572919传真:0315-7386116

采购项目:2014年城区亮化设施完善工程施工

预算控制价:231.73万元。

项目实施地点:205国道新城段、燕山大街、滦河路、长江大街、工农路及文化公园、时代广场等处.

招标范围:路灯维修及更换、电缆敷设、更换路等控制箱等工程量清单及图纸范围内的所有工程施工。

工期:30天

简要技术要求/采购项目的性质:详见招标文件

资质要求:

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城市及道路照明工程专业承包企业资质叁级及以上资。

2、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同一标段的投标。

招标文件获取:

1、凡符合上述条件且有意向的投标人应持河北省施工企业IC卡自助刷卡报名或使用河北省建设工程辅助评标身份认证锁远程登陆报名,投标报名截止时间前未购买招标文件并填写投标报名及招标资料领取表视为自动放弃投标,外埠企业须在报名截止前提供进唐备案证明,否则资格审查将不予通过。

2、 报名期间投标人需持下列证明材料的原件及复印件(复印件两份须加盖单位公章) 到唐山市工程建设交易中心滦县分中心现场填写投标报名及招标资料领取表并同时领取招标文件:

1)、网上报名回执单(加盖企业公章)、2)营业执照副本、3)企业资质证书副本、4)安全生产许可证副本、5)检察机关出具的《查询行贿犯罪档案结果告知函》,县以外企业在注册地查询的,需到滦县人民检察院备案并加盖公章(联系电话:0315-8639980);6)外埠企业须提供进唐备案证明、7)法定授权委托书、被授权委托人身份证及被授权人缴纳的2013年度(或2012年度)职工养老保险个人账户存储额结算单(该结算单应满足具有:投标单位名称、被授权人姓名、缴费年度、企业注册地社保局有效印章等几个条件)(如法定代表人到场请携带法人资格证明和身份证)。

招标文件发售截止时间前未领取招标文件的视为放弃本次投标。

报名时间:2014年7月 17日至2014年 7月21日,上午9:00-11:00,下午15:00-17:00(公休日不休)

报名同时发售招标文件

报名地点:唐山市工程建设交易中心滦县分中心(滦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二楼)

联系电话:0315-7386908

招标文件发售地点:唐山工程建设交易中心滦县分中心(滦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二楼)

招标文件发售方式:现场购买,不办理邮购,售后不退。

招标文件售价:人民币500元.

招标文件发售日期:同报名时间

投标截至时间:2014年8月8日9:30时 。

开标时间:2014年8月8日9:30时。

开标地点:唐山工程建设交易中心滦县分中心(滦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二楼)

评标方法:最低评标价法

项目联系人:刘先生

联系方式:13930572919 传真电话:0315-7386116

本项目评标应用“建筑业企业信用综合评价结果”,信用综合评价总分低于35分,不作为中标候选人。信用综合评价分值以评标当日从河北建设网或河北建设工程信息网查询的结果为准。公告发布媒体:本公告同时在河北建设工程信息网、河北省招标投标综合网、河北省政府采购网中国政府采购网上发布。因轻信其他组织、个人或媒体提供的信息而造成损失的,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概不负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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