水利部长江水利委员会长江流域山洪灾害数据审核汇集及监测预警管理系统软件开发公开招标公告
根据批复的《全国山洪灾害防治项目建设与管理(中央本级)实施方案》,长江水利委员会山洪灾害调查评价数据审核汇集系统、山洪灾害监测预警信息管理及共享系统、洪水风险图管理与应用系统以及洪水风险区划试点等建设任务及项目经费已明确,建设资金来源于政府投资,已具备政府采购条件。受招标人水利部长江水利委员会委托,扬子江工程咨询有限公司(湖北)作为招标代理人对长江流域山洪灾害数据审核汇集及监测预警管理系统软件开发进行公开招标。
2 招标内容及项目工期本次招标内容为长江流域山洪灾害数据审核汇集及监测预警管理系统软件开发,主要由长江流域山洪灾害调查评价数据审核汇集系统建设、监测预警信息管理及共享系统建设两部分组成,包括以下内容:
(1)采购水利部组织开发的山洪灾害调查评价数据汇集建库软件4套,并进行长江流域个性化定制;
(2)采购水利部组织开发的山洪灾害调查评价数据审核软件2套,并进行长江流域个性化定制;
(3)采购水利部组织开发的山洪灾害监测预警数据共享系统软件1套,集成到长江委山洪灾害监测预警信息管理及共享系统;
(4)建设长江流域山洪灾害调查评价成果专用数据库和山洪灾害专题数据库;
(5)开发长江委山洪灾害监测预警信息管理及共享系统1套,并将其有效集成到现有防汛抗旱管理系统;
(6)开发基于安卓4.4以上操作系统的移动防汛抗旱管理系统(含山洪灾害监测预警信息管理系统)。
实施地点:水利部长江水利委员会,湖北省武汉市。
工期要求:自合同签订之日起30天内提交软件开发和系统集成详细实施方案,90天内完成软件开发,120天内完成安装、调试及业务相关资料录入,具备初步验收条件。
3 投标人资格要求投标人须同时具备下列资格要求:
(1)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有关法律设立,并在中华人民共和国正式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企业,注册资金不少于500万元人民币。
(2)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具有项目所属的经营范围,具有类似项目的建设经历。
(3)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纳税记录良好。
(4)近三年内(2011年、2012年、2013年),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4 资格审查本次招标采用资格后审方式,且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5 招标文件获取方式5.1 请投标人携带单位介绍信(留存原件)、营业执照(交验副本原件,留存复印件)和本人有效身份证件(交验原件,留存复印件)于2014年7月14日~7月18日8:30~11:00,14:30~16:00(北京时间,下同)到 湖北省武汉市永清路21号枫丹白鹭大厦B座503室扬子江工程咨询有限公司(湖北)购买招标文件。
5.2 招标文件每套售价 500 元,售后不退。投标人获取招标文件后,应仔细检查招标文件的所有内容,如有缺页、印刷不清等问题应在获取招标文件后1天内向招标代理人提出,否则,由此引起的损失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6 投标文件的递交6.1 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2014年8月6日9时30分,地点:湖北省武汉市永清路21号枫丹白鹭大厦B座二楼会议室。
6.2 逾期送达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7 发布公告的媒介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中国采购与招标网、中国政府采购网、扬子江工程咨询有限公司(湖北)网上发布。
8 联系方式招 标 人:水利部长江水利委员会
地 址:湖北省武汉市解放大道1863号
联 系 人:黄奇
邮政编码:430010 电 话: 027-82820365
招标代理人:扬子江工程咨询有限公司(湖北)
地 址:湖北省武汉市永清路21号
联 系 人: 成采林
邮政编码:430010 电 话:027-82820325 传 真:027-8282032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