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国诚招标有限公司关于福建龙岩锦泰工贸有限责任公司生产设备及配件采购的公开招标的招标公告
福建国诚招标有限公司受福建龙岩锦泰工贸有限责任公司委托将对下列采购项目进行公开招标采购
1、项目名称:福建龙岩锦泰工贸有限责任公司生产设备及配件采购
2、招标编号:FJGC-G-2014-FS110
3、招标项目内容:
合同包
货物名称
用途
数量
技术指标
招标单位
联系方式
地址
1
通用设备
生产
1批
详细技术参数要求见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附件B
福建龙岩锦泰工贸有限责任公司
朱科长
福州市
2
专用设备
4、投标人资格标准
(1)投标人应是有能力提供本次招标货物及服务,具有投标项目经营范围的独立法人资格的国内供应商;需提供有效的营业执照副本、税务登记证复印件。
(2)投标人应当具备一般纳税人资格、注册资金不少于100万元。
(3)投标人须具备所投通用设备的地区级以上代理销售资格,提供代理证明文件。
(4)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投标人未按投标资格要求提供证明材料的,或投标文件中的资格描述与证明材料不一致的,视为资格条件不符合。
5、招标文件购买时间、地点
5.1购买时间: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4年7月11日起至2014年7月28日,每日上午9:00时至12:00时,下午2:30时至5:30时(北京时间,下同)。
5.2购买地点:福州市古田路107号中美大厦24层福建国诚招标有限公司。
5.3未在规定时间和地点购买招标文件的潜在投标人将失去投标资格。
6、招标文件售价
招标文件纸质文本售价100元/本(含电子文档),售后不退,如需邮寄另加50元特快专递费。招标代理人不对邮寄过程中可能发生的延误或丢失负责。
7、投标截止时间
投标文件应于2014年8月1日上午9:00之前提交到福州市古田路107号中美大厦24层福建国诚招标有限公司开标大厅,逾期收到的或不符合规定的投标文件将被拒收,并将其原封不动地退回投标人。
8、开标时间、地点
8.1开标时间:2014年8月1日上午9:00;
8.2开标地点:福州市古田路107号中美大厦24层福建国诚招标有限公司开标大厅。
9、质疑期限: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五十二条规定,供应商认为采购文件、采购过程和中标、成交结果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知道或者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招标代理机构)提出质疑,口头质疑不予接受。公告发布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后提出的质疑将不予接收。
10、发布公告的媒介
与本次招标有关的公告信息同时在以下媒介发布,请投标人关注。
中国政府采购网(http://www.ccgp.gov.cn)
福建省政府采购网(http://cz.fjzfcg.gov.cn)
11、联系方式
招标代理机构: 福建国诚招标有限公司
地 址:福州市古田路中美大厦24层
邮 编: 350001
电 话:0591-83393301/02 88080341/42
传 真: 0591-83393305
联系人: 徐一彬
电子信箱: 83393301@163.com
12、投标保证金缴交银行帐号
开户名: 福建国诚招标有限公司
开户行: 广发银行福州分行
帐 号: 148002516010000324
福建国诚招标有限公司
2014年7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