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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市浦东新区建设工程设计文件审查事务中心所需的浦东新区建设工程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先行先试审查机构定点资格比选公告

作者:政府采购代理机构 发布于:2014-07-08 06:57:27 来源:中国政府采购网

一、项目概况

为贯彻落实浦东新区综合配套改革试点,深入推进行政审批管理制度改革和浦东新区先行先试工作,改进和加强建设工程设计文件审查的管理,根据上海市建设和交通委员会和浦东新区人民政府联合发布的《上海市浦东新区建设项目设计文件审查管理办法》(浦府综改[2009]1号)、浦东新区政府发布的《浦东新区关于进一步深化建设工程行政审批管理程序改革的实施意见》(浦府综改[2011]1号),以及浦东新区政府发布的《浦东新区建设工程行政审批程序改革设计文件审查管理实施细则》(浦府审改办(2013)1号)等文件要求,结合浦东实际,经上级有关部门批准,现实施“浦东新区建设工程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先行先试审查机构定点资格委托(以下简称本项目)的比选工作”(项目编号:采招2014-243)。按照先行先试推进基本建设程序行政审批改革工作的实际进展及新区年度企业投资核准、备案制项目的实际工作量,此次拟选择7家施工图设计文件审查机构作为浦东新区建设工程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先行先试审查机构定点资格的审查机构,有效期自2014年8月起至2017年7月31日止(有效期自入围的审查机构签订承诺书等相关文件起),期间如经考核发现不符合要求的单位则予以清退。

比选组织方:上海市浦东新区建设工程设计文件审查事务中心

比选代理机构:上海百通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报名地点:上海市浦东新区浦明路1229弄1楼西大厅

二、比选响应方的资格条件要求

1、须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及相应经营范围;

2、具有市建设主管部门颁发的《上海市建设工程施工图设计文件审查机构认定书》;

3、应同时具备进行规划、消防、交通、卫生、交警、环境卫生、气象(防雷)等内容审查相适应的人员和条件。

三、报名需要提交的资料

符合上述条件的比选响应方报名时须携带下列资料:

1、 工商营业执照副本原件和一份复印件(加盖公章);

2、 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原件和一份复印件(加盖公章);

3、 《上海市建设工程施工图设计文件审查机构认定书》原件和一份复印件(加盖公章);(处于资质换证、调整或续期期间的比选响应方,在报名时应提供上级主管部门出具的受理证明材料);

4、 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书原件或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

5、 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原件及一份复印件或被授权人的身份证原件和一份复印件。

对上述信息感兴趣的单位,请于2014年7月8日起至2014年7月14日止,每天上午9:00—11:00、下午13:30—16:30(北京时间,法定假日除外)到上海百通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进行报名并领取比选文件。如果到报名截止时间报名单位少于等于7家,本项目重新组织比选,另行公告。

四、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2014年8月4日下午15:00时。

逾期送达或不符合规定的响应文件恕不接受,代理机构将于比选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的同一时间开启响应文件。

五、响应文件投送地点:上海市浦东新区合欢路2号市民中心3楼开标室

六、联系方式

比选组织方联系方式:

单位名称:上海市浦东新区建设工程设计文件审查事务中心

地址:浦东新区芳草路258号

联 系 人:郑骞

电 话:021-58918743*8434、13761041304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公司名称:上海百通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上海市浦东新区浦明路1229号5楼

联 系 人:王晋、熊佳丽

电 话:18017636982、18101766072

传 真:021-509087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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