HBGP201401018石家庄市地方税务局局域网络端点准入与计算机桌面安全及补丁分发系统集成项目
采购人名称:石家庄市地方税务局
采购人地址:石家庄市
采购人联系方式:王政 电话:0311-87860938
采购代理机构全称:河北省省级政府采购中心
采购代理机构地址:石家庄市师范街98号 邮编:050051
采购代理机构联系方式:传真0311-87908679
招标文件制作人:郑丽梅电话 0311-87908671
开标负责人:张永利电话 0311-87908670
综合部(标书发售)电话 0311-87908680
信息部(供应商资格确认)电话 0311-87801790
采购内容:局域网络端点准入与计算机桌面安全及补丁分发系统集成
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采购用途:见招标文件
项目实施地点:采购人所在地
简要技术要求/采购项目的性质:见招标文件。
供应商资格确认:已在我中心通过经资格确认的供应商可直接到综合部购买招标文件。未经资格确认的供应商,请按照我中心网站“政府采购管理”中“供应商资格确认表”及“供应商资格确认资料清单”的要求办理相关手续,具体事宜可与中心信息部联系。
投标资格:
1、投标人必须符合《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基本条件,具备承担和实施本项目的相应营业范围和能力。投标时提交投标人营业执照副本原件。
2、“局域网络端点准入”系统要求
(1)投标人投标时须提供所投产品的公安部计算机信息系统安全专用产品销售许可证复印件并加盖生产厂商公章,否则为无效投标。
(2)投标人投标时须提供厂商授权书原件,否则为无效投标。
(3)投标人须具有计算机信息系统集成二级及以上有效资质并在投标时提供原件,否则为无效投标。
(4)投标人须具备由国家保密局颁发的有效《涉及国家秘密的计算机系统集成资质证书》并在投标时提供原件,否则为无效投标。
3、“计算机桌面安全及补丁分发”系统要求
(1)投标人投标时提供所投产品的公安部销售许可证复印件并加盖生产厂商公章,否则视为无效投标。
(2)投标产品原生产厂商应提供投标产品的著作权证书复印件并加盖生产厂商公章,否则视为无效投标。
(3)投标产品原厂商应具备ISO9001质量管理体系证书,国家信息安全测评信息安全服务资质证书(安全开发类一级),投标时提供上述证书复印件并加盖生产厂商公章,否则视为无效投标。
(4)投标产品原厂商须提供针对本项目的厂家授权书原件,否则视为无效投标。
(5)投标人须具有计算机信息系统集成二级及以上有效资质并在投标时提供原件,否则视为无效投标。
(6)投标人须具备由国家保密局颁发的有效《涉及国家秘密的计算机系统集成资质证书》并在投标时提供原件,否则视为无效投标。
注:以上要求提交原件的资质资料,投标人也可在投标时提供公证过的复印件(即原件与复印件相符的公证书),未提供资质资料原件也未提交公证书的为无效投标。
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投标时须提交本人身份证(或驾驶证、护照)原件。未提供者为无效投标。
招标文件发售时间:2014年6月26日至2014年7月2日 (上午:8:30-11:30,下午:15:00-17:00,公休日除外。)
招标文件发售地点:河北省省级政府采购中心综合部(319房间)
招标文件发售方式:到综合部购买
招标文件售价:人民币700元,售后不退。
投标时间:2014年7月18日8:30至9:00
开标时间:2014年7月18日9:00
开标地点:河北省省级政府采购中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