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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建安工程管理有限公司关于湖州市农业综合开发办公室、湖州市南浔区练市镇农业综合开发项目工程指挥部2014年度湖州市大虹桥北片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II标段的公开招

作者:政府采购代理机构 发布于:2014-06-18 10:04:38 来源:中国政府采购网

浙江建安工程管理有限公司关于湖州市农业综合开发办公室、湖州市南浔区练市镇农业综合开发项目工程指挥部2014年度湖州市大虹桥北片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II标段的公开招标公告

公告日期:2014年6月1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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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等有关规定,浙江建安工程管理有限公司受湖州市农业综合开发办公室、湖州市南浔区练市镇农业综合开发项目工程指挥部委托,就2014年度湖州市大虹桥北片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II标段进行公开招标,欢迎国内合格的供应商前来投标。

一、招标项目编号:-21-2014-0681

采购组织类型:分散采购委托代理

二、招标项目概况(内容、用途、数量、简要技术要求等):

标项内容

预算金额

(万元)

简要技术

要求、用途

备注

1

新建排灌渠道15935米、渠系建筑物配套830处、护岸260米、泵站4座、土方32882立方米、机耕道路7128、河道清淤4980立方米等

1

507

三、投标供应商资格要求:

符合《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和湖招管委(2006)1号文件规定,具有独立法人资格。

▲投标人的特定条件:

1、具备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或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贰级及以上资质(如投标时使用市政公用施工总承包资质的请提供湖州市区市外建筑企业进湖施工备案表、湖州市劳动工资支付应急保障金储存证明)

2、项目负责人资质类别要求:水利水电二级注册建造师及以上或市政公用二级注册建造师及以上(必须具备B证)

3、投标人须在《浙江政府采购网》注册

4、投标人须在开标之日前两年至中标公示结束时期内在工商注册所在地检察院无行贿犯罪记录及行贿行为记录

5、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6、本标段的中标人,不再进入本次农发项目其他标段的评分

四、招标文件的发售时间及地点等:

时间:2014年6月17日至2014年6月25日(双休日及法定节假日除外)

上午:8:30-11:00下午:13:30-16:00

地点:湖州市龙王山路1278号

标书售价:每本500(元)(售后不退)

招标文件发售截止时间后至投标截止时间前允许潜在投标人前来认购招标文件。

五、投标截止时间:2014年7月8日 09:00

六、投标地点:湖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湖州市凤凰路800号)

七、开标时间:2014年7月8日 09:00

八、开标地点:湖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湖州市凤凰路800号)

九、投标保证金:

投标保证金:人民币50000元整

交付方式:汇票/支票/银行转帐/

收款单位(户名):浙江建安工程管理有限公司湖州分公司

开户银行:工商银行湖州仁皇山支行

银行账号:1205210219000025063

十、其他事项:

投标人购买标书时应提交的资料:

(一)经有关部门年检通过的企业营业执照副本、税务登记证副本、企业介绍信(副本原件、复印件加盖公章各一份)

(二)企业资质证书副本(原件、复印件加盖公章各一份)

(三)企安全生产许可证副本(原件、复印件加盖公章各一份)

(四)企业资质证书副本(市外企业请提供湖州市区市外建筑企业进湖施工备案表、湖州市劳动工资支付应急保障金存储证明)(原件、复印件加盖公章各一份)

(五)拟参加投标的项目负责人注册证书(必须具备B证)及《投标申请企业拟选派注册建造师无在建工程证明》,项目负责人注册证书未到位的,可凭网上公告加盖企业注册地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公章的证明(原件、复印件加盖公章各一份)

(六)企业三类人员证书[A、B、C三证](原件、复印件加盖公章各一份)

(七)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及授权代理人有效身份证明(原件、复印件加盖公章各一份)

(八)投标申请企业市场行为信用档案情况表(原件、复印件加盖公章各一份)(九)投标人须在《浙江政府采购网》进行供应商注册,并出具《浙江政府采购网》注册供应商证明(凭网上打印页面盖公章有效,未完成终审注册供应商截图注册页面盖公章有效)

(十)最近一个季度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保费的证明[税费凭证复印件加盖公章,或者依法缴纳税费或依法免缴税费的证明

(十一)投标人须提供工商注册所在地检察院出具的在开标之日前两年至中标公示结束时期内“投标单位行贿犯罪记录及行贿行为记录查询结果告知函”(原件、复印件各1份并加盖公章)

(十二)投标人名称、地址、联系人、联系电话、传真及QQ邮箱。(十三)投标保证金缴纳凭证(如纸质回单、电子回单等加盖公章)

注:本工程拒绝接受被录入检察机关行贿犯罪档案和实施农发项目工程三年内有不良行为记录的投标企业和项目负责人。拒绝接受不良行为记录正在被公示和投标截止前一年被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行政处罚的项目负责人。未如实提供的,一经发现取消投标资格。

以上资料复印件需装订成册。复印件均需加盖单位公章,并提供原件核查,未提供原件核查的,不予认可。

以上资格认定由代理机构进行初审,最终由评标委员会根据投标文件决定。

联系方式

浙江建安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联系人:小吕

联系电话:0572-2606722 传真:0572-2606700

湖州市农业综合开发办公室

联系人:陆 林 电话:0572-2150075

湖州市南浔区练市镇农业综合开发项目工程指挥部

联系人:施书记 电话:0572-3950572

政府采购行政监管及投诉受理部门:

湖州市财政局采购办公室 电话:0572-2150216

附件信息

招标文件:II标.rar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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