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林省龙泰工程咨询有限责任公司关于2014年长春市南湖公园维修改造工程招标公告(资格后审)
招标公告(资格后审)
JM-2014-06-5813
1.招标条件
2014年长春市南湖公园维修改造工程,已由长春市财政局政府采购管理工作办公室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长春市南湖公园,建设资金来自财政资金,该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施工及监理进行国内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招标内容:南湖公园维修改造工程施工及施工监理。
2.2建设地点:长春市南湖公园。
2.3建设工期:2014年7月18日至 2014年9月18日。
2.4项目总投资:人民币145.6万元。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施工标段投标人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房屋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监理标段投标人须是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房屋建筑工程施工监理丙级及以上资质,投标人近三年至少有一项类似工程业绩,并在设备、资金、人员组织、技术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3.2拟派的项目经理须具备相关专业贰级及以上建造师资格,并且无在建工程。技术负责人须具备相关专业中级及以上技术职称,并且无在建工程,否则按废标处理。
3.3监理标段拟派的项目总监1名须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注册监理工程师注册执业证书,拟派1名相关专业监理人员须持有相关部门颁发的监理证书,并具有类似工程监理经历, 否则
按废标处理。
3.4入吉企业在我省承揽工程应在中标后七个工作日内办理备案。
3.5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6 拒绝列入政府不良行为记录期间的企业或个人投标。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4年6月17日至2014年6月23日(公休日除外),每日上午9 时至11时,下午13 时30分至16 时, 持法人授权委托书原件,法人或授权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企业营业执照副本原件及复印件、安全生产许可证副本原件及复印件、企业资质证书副本原件及复印件到招标公司(亚泰大街6789号8楼808室),报名并购买招标文件。
4.2 施工招标文件售价500元人民币,监理招标文件售价300元人民币文件过期不售,售后不退。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为2014年7月10日09时00分,地点为长春市泰湖宾馆三楼会议室;
5.2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5.3各投标申请人在提交投标文件时,应按照有关规定施工标段提供不少于人民币贰万元的投标保证金、监理标段提供不少于人民币壹万元的投标保证金。
5.4有效投标人不足三家时,招标人另行组织招标。
5.5当投标人的有效投标报价超出招标人设定的招标控制价时,该投标报价视为无效报价。
6.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在《长春日报》、《长春市政府采购网》、《吉林省建设信息网》、《中国采购与招标网》、《中国政府采购网》、《吉林建设项目招标网》上同时发布。
7.联系方式
招标人:长春市南湖公园 招标代理机构:吉林省龙泰工程咨询有限责任公司
地 址:长春市 地 址:长春市亚泰大街6789号
联系人:李爽 联 系 人:康馨文
电 话:85664321 电 话:0431-8860251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