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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市青浦区建设和交通委员会建筑节能分项计量改造采购公告

作者:政府采购代理机构 发布于:2014-06-13 13:58:56 来源:中国政府采购网

关于建筑节能分项计量改造

采购公告

上海臻诚建设管理咨询有限公司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和《上海市政府采购管理办法》,受上海市青浦区建设和交通委员会委托,对建筑节能分项计量改造项目采购进行国内公开招标采购,诚邀合格的投标人前来投标。合格的投标人除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之外还必须具备以下条件:

A. 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供应商。

B. 必须按照《上海市政府采购供应商登记及诚信管理(暂行)办法》已进行登记并成为会员供应商(相关网址:www.zfcg.sh.gov.cn);未登记的供应商,可先报名再按规定在投标文件递交前完成登记手续;

C. 具有独立企业法人资质及相应的经营范围;

D. 投标人具有独立法人资格,资质要求为机电设备安装工程三级以上资质或建筑智能化设计与施工三级以上资质或建筑智能化工程专业承包三级以上资质。

E. 投标人须有在上海地区类似工作经验,投标单位近三年需有同等类型工程经验,并提供合同(或中标通知书)复印件加盖公章(原件备查),且在上海具有固定的服务机构。

F.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G. 满足招标文件的必须条款 ★

本采购项目执行政府采购有关支持中小企业等的政策规定。

一、项目概况:

1、项目名称:建筑节能分项计量改造

2、采购编号:QPZFCGFS2014-172-2

3、采购预算:200万元

3、采购内容: 本项目采用公开招标方式进行招标,包括区环境监测站、区博物馆、区文化馆、区图书馆等机关办公建筑,共计8项。具体项目内容、管理服务范围及所应达到的具体要求,以招标文件为准。

二、报名时需提交的资料:

1、营业执照(副本),税务登记证(副本),组织机构代码证原件,复印件加盖公章。;

2、投标人的资格证书;

3、近三年类似工作业绩证明资料(合同或中标通知书)原件,复印件加盖公章

4、法定代表人授权书;

5、被授权代表身份证。

注:以上提交的资料均须提供原件和复印件,原件审核后退回,复印件须加盖公章。如有缺漏,招标代理机构将拒绝接受其报名。报名时提供的资料应与投标文件中的资格证明文件一致,如有不同,以投标文件为准。投标人的合格与否,将由评审小组决定。

三、报名的时间、地点及联系方式:

凡愿参加投标的合格投标人可于2014年6月12日-6月18日上午9:30~11:00,下午13:00~16:00(北京时间,节假日除外),委派授权代表持上述资质条件要求的相关材料、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和本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到上海市青浦区盈港路1555弄53号楼上海臻诚建设管理咨询有限公司报名,领取招标文件时间另行通知,标书售价200元/本。

招标代理:上海臻诚建设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上海市青浦区盈港路1555弄53号楼

邮编:201700

联系人:周兰兰

电话:021-59202806

传真:021-59202598

招标单位:上海市青浦区建设和交通委员会

地 址:青浦区城中北路155号

联系人:周权

电话:59256496

如果供应商认为本采购项目对供应商的资格要求或者技术规格中存在倾向性或排斥性的内容的,可以分别在投标报名截止时间或者投标截止时间之前直接向上海臻诚建设管理咨询有限公司询问或质疑。

上海臻诚建设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2014年6月1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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