卫辉市产业集聚区标准化厂区服务中心二号楼建设项目五次招标公告
项目编号:卫交采2014GZ028号
1. 招标条件
卫辉市产业集聚区标准化厂区服务中心二号楼建设项目已经卫辉市政府采购办公室批准招标,资金来源为预算内拨款,已落实。招标人为卫辉市产业集聚区管理委员会,招标代理机构为河南恒信招标咨询管理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五次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名称:卫辉市产业集聚区标准化厂区服务中心二号楼建设项目
2.2建设地点:卫辉市产业集聚区内;
2.3标段划分:1个标段;
2.4 招标范围:卫辉市产业集聚区标准化厂区服务中心二号楼地上3层,框架结构,建筑面积8259.36平方米,以施工图纸和工程量清单为准。
2.5要求工期:180日历天;
2.6质量要求:合格。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投标人须具有独立企业法人资格,并具有经年检有效的营业执照;
3.2投标人须具有房屋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二级及以上资质,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3.3拟派项目经理须具有房屋建筑工程专业一级注册建造师证书;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且没有在建工程;
3.4外省建筑业企业按豫建建【2013】15号文件执行;
3.5投标人应具有企业注册地或项目所在地检察机关出具的查询行贿犯罪档案结果告知函、企业注册所在地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开具的无不良行为记录证明和未拖欠农民工工资证明(上述证明的出具时间以报名期间为准)。
3.6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7本项目采用资格后审,资格审查的具体要求见招标文件,资格后审不合格的投标人投标文件将按无效标处理。
4.报名时间及地点
4.1请于2014年6月3日至2014年6月9日(上午8:00分至11:30分,下午15:00时至18:00时,节假日除外)到卫辉市公共资源交易管理中心(卫辉市比干大道南段西侧)报名,联系电话:0373-4472895。
4.2投标人须提供法人授权委托书、被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营业执照副本、资质证书副本、安全生产许可证副本、税务登记证副本、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注册建造师证、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企业注册所在地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开具的无不良行为记录证明和未拖欠农民工工资证明(时间以报名期间为准)、外省企业进豫备案证明等证件。以上材料需提供原件及加盖公章的复印件一份,复印件应注明“与原件一致”。报名时还应提交企业注册地或项目所在地检察机关出具的《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函》原件。
5.招标文件的获取
5.1请于2014年6月3日至2014年6月9日(上午8:00分至11:30分,下午15:00时至18:00时,节假日除外)到卫辉市公共资源交易管理中心(卫辉市比干大道南段西侧)购买招标文件。
5.2招标文件发售地点:卫辉市公共资源交易管理中心(卫辉市比干大道南段西侧)。
5.3招标文件发售方式:现场出售。
5.4招标文件(含图纸资料)售价:1000元(售后不退)。
6.投标文件的递交
6.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为2014年6月27日上午9:00整,地点为卫辉市公共资源交易管理中心开标室。
6.2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7.监督单位
卫辉市纪检委 卫辉市人民检察院 卫辉市发改委 卫辉市审计局 卫辉市政府采购监督管理科 卫辉市公共资源交易管理中心监管科
8.联系方式
卫辉市公共资源交易管理中心 联系人:樊先生 联系电话:0373-4472895
招标人:卫辉市产业集聚区管理委员会 联系人:赵先生 联系电话:13569865878
招标代理机构:河南恒信招标咨询管理有限公司 联系人:沈先生 联系电话:1359262596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