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州艺术博物院展场专业射灯更换项目招标公告
广东元正招标采购有限公司受广州艺术博物院的委托,对广州艺术博物院展场专业射灯更换项目进行公开招标采购。欢迎符合资格条件的供应商投标,现将该项目采购文件进行公示,公示期间为自2014年5月30日至2014年6月6五个工作日。
项目有关事项如下:
一、采购项目编号:0835-1401216N0761
二、采购项目名称:广州艺术博物院展场专业射灯更换项目
三、项目预算:人民币50万元
四、项目内容及需求:(采购项目技术规格、参数及要求)
1. 按国家标准及用户需求书,详见招标文件。
2. 投标人须对项目内所有内容进行投标,不允许只对其中部分内容进行投标。
五、供应商资格:
1. 应具备《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 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2. 提供投标人注册所属地人民检察院出具的《无行贿犯罪档案记录证明》复印件(投标截止日前6个月后出具,原件备查);
3. 提供《公平竞争承诺书》原件(加盖公章);
4. 投标产品全部同一品牌同一型号的按一家供应商计算;
5.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六、获取招标文件方式:现场报名购买。
符合资格条件的供应商请携带以下资料:
1. 投标人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
2. 法人授权书(加盖公章及加盖法人代表印章或签名);
3. 投标人注册属地人民检察院出具的《无行贿犯罪档案记录证明》复印件(加盖公章,原件备查)、《公平竞争承诺书》原件(加盖公章)(附参考模版)。
于2014年5月30日起至2014年6月23日期间(办公时间内,法定节假日除外)到广东元正招标采购有限公司(详细地址:广州市天河区龙岗路8号粤信大厦19楼)购买招标文件,招标文件每套售价200元(人民币),售后不退。
七、 投标截止时间:2014年6月24日9时30分。
八、投标文件递交地点:广州市天河区龙岗路8号粤信大厦19楼广东元正招标采购有限公司开标大厅(递交文件时间:2014年6月24日9时00分至9时30分)。
九、开标评标时间:2014年6月24日9时30分。
十、开标评标地点:广州市天河区龙岗路8号粤信大厦19楼广东元正招标采购有限公司开标大厅。
采购代理机构联系人:张小姐、黄先生
采购人:广州艺术博物院
电话:020-87258495-959
电话:
传真:020-87284598
传真:
联系地址:广州市天河区龙岗路8号粤信大厦19楼
联系地址:
邮编:510500
邮编:
开户行:建行广州先烈东路支行
帐号: 4400 1490 2090 5300 0524
广东元正招标采购有限公司
2014-5-3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