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共产党佛山市委员会党校佛山市委党校禅城工作站一号楼电梯设备购置与更新公开招标采购公告
佛山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根据政府采购管理部门立项批复并受采购人委托,现就下列项目依法组织政府采购,邀请合资格的供应商参与。
一. 项目名称
项目编号
佛山市委党校禅城工作站一号楼电梯设备购置与更新
TC2014(SZ)XZ178
二. 采购方式
公开招标
三. 项目性质
政府集中采购(财政性资金)
四. 投标人准入资格
1.投标人必须是中国大陆范围内合法注册的非联合体企业,能独立承担民事责任,具有从事本项目的经营范围和能力的电梯制造商或其经销代理商。
2.投标人若为所投产品的代理商,则须出具电梯制造商的营业执照及有效的经销代理资格证明。
3.投标人若为电梯制造商的分公司,则须出具总公司的营业执照及针对本项目的投标授权书。
4.投标人须提供电梯制造商的质量监督检验检疫部门颁发的《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制造许可证》C级(含)以上,电梯类型包括乘客电梯。
5.投标人须具有质量监督检验检疫部门颁发的《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安装改造维修许可证》C级(含)以上,安装维修电梯类型包括乘客电梯。
6.投标人必须符合《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对供应商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应当具备的条件。
五. 招标文件公示
公示时间:2014年7月24日-2014年7月31日
各供应商对招标文件存有任何疑问,可在公示期内或者自期满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或者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提出。(对涉及政府采购过程程序的内容由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负责,对涉及采购预算与方案设计等内容,均由采购单位负责。)
六. 领取招标文件时间及方式
一、领取采购文件时间:北京时间2014年7月24日-2014年8月8日(公休节假日除外)上午8:30-12:00;下午2:00-5:00
二、现场领取须提供的资料:
领取采购文件进行投标登记审查时必须填写《领取采购文件登记表》(见附件),同时提供以下资料原件和两份加盖公章的复印件。(原件经核对后退回)
1、投标人若为电梯制造商,须提供以下资料:
(1)投标人的营业执照副本原件和两份加盖公章的复印件;
(2)投标人的质量监督检验检疫部门颁发的《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制造许可证》副本原件和两份加盖公章的复印件;
(3)投标人的质量监督检验检疫部门颁发的《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安装改造维修许可证》副本原件和两份加盖公章的复印件;
2、投标人若为代理商,须提供以下资料:
(1)电梯制造商的营业执照副本的复印件(加盖制造商及投标人公章);
(2)电梯制造商的质量监督检验检疫部门颁发的《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制造许可证》副本复印件(加盖制造商及投标人公章);
(3)投标人营业执照副本原件和两份加盖公章的复印件;
(4)有效的经销代理资格证明原件和两份加盖公章的复印件;
(5)投标人的质量监督检验检疫部门颁发的《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安装改造维修许可证》副本原件和两份加盖投标人公章的复印件;
3、投标人若为电梯制造商的分公司,须提供以下资料:
(1)总公司的企业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加盖总公司及投标人公章);
(2)电梯制造商的质量监督检验检疫部门颁发的《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制造许可证》副本复印件(加盖制造商及投标人公章);
(3)电梯制造商的质量监督检验检疫部门颁发的《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安装改造维修许可证》副本的复印件(加盖制造商及投标人公章);
(4)分公司企业营业执照副本原件和两份加盖公章的复印件。
注:
1.《企业营业执照》及相关资质证书均可凭企业注册登记地市级公证处出具的有效公证书原件替代。
2.供应商在递交投标文件前须到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进行登记备案及领取招标文件,对未登记备案的供应商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将拒绝接收其文件。
七. 递交投标文件时间、投标截止及开标时间
递交投标文件时间:北京时间2014年8月14日上午8:45--9:30
投标截止及开标时间:北京时间2014年8月14日上午9:30
地点:佛山市禅城区季华五路28号公交大厦六楼佛山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开标室⑴
八. 采购人联系方式
采购人名称:中国共产党佛山市委员会党校
地址:佛山市顺德区大良区宝林路
联系人:何先生 电话:0757-83205298 传真:0757-83205298
九. 集中采购机构联系方式
集中采购机构名称:佛山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地址:佛山市禅城区季华五路28号公交大厦六楼
联系人:张先生 张小姐 服务窗口:第7号窗
电 话:0757-83209129 83209112 传真:0757-83209110
佛山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2014年7月24日
附件:
佛山市政府采购项目领取采购文件登记表
招标文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