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偃师市教育局关于部分学校校舍建设及维修改造项目工程招标公告

作者:政府采购代理机构 发布于:2014-07-29 07:00:35 来源:中国政府采购网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偃师市教育局部分学校校舍建设及维修改造项目经有关部门批准,已具备招标条件,资金已落实,项目业主及招标人为偃师市教育局,招标代理机构为德汇工程管理(北京)有限公司,现对该工程施工进行国内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名称:偃师市教育局部分学校校舍建设及维修改造

2.2建设地点:偃师市境内指定学校

2.3资金来源:财政性资金

2.4招标编号:TAHP-2014-096

2.5招标范围:设计施工图纸范围内的所有内容

2.6工期要求: 90 日历天

2.7质量要求:符合国家质量验收备案标准

2.8标段划分:本项目共划分为 六 个标段:

第一标段:偃师市山化镇游殿小学校舍维修改造、偃师市山化镇石家庄小学校舍维修改造

第二标段:偃师市邙岭乡第一初级中学操场建设、偃师市邙岭乡第三初级中学校园维修改造

第三标段:偃师市缑氏镇南家村小学新建学生餐厅

第四标段:偃师市府店镇缑山中学(府店一中)学生餐厅改造

第五标段:偃师市高龙镇第一初级中学操场及附属设施建设

第六标段:偃师市高龙镇第一初级中学校园硬化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无行贿犯罪记录;

3.2投标人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房屋建筑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3.3拟派项目经理具有房屋建筑专业贰级及以上建造师注册证书,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具有劳务合同和本单位缴纳的本人社会统筹养老保险证明;未在正在施工项目中担任项目经理(证明文件加盖企业公章及法定代表人签字);

3.4投标人2011年9月1日以来至少有1项类似项目施工业绩(时间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

3.5外省企业需携带进豫备案介绍信;

3.6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本人于2014年7月28日至2014年8月1日(北京时间,下同,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8:30至12:00,15:00至18:30,在洛阳市中州中路329号枫叶国际大饭店14楼写字间1402室报名并领取招标文件。

4.2 投标报名时需携带以下有关证书原件及加盖公章的复印件两套,按顺序装订成册:企业法定代表人证明或授权委托人的委托书,身份证、劳动合同、社保证明;企业营业执照(副本);税务登记证(副本);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资质证书(副本);安全生产许可证(副本);项目经理注册建造师证书、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劳动合同、社保证明及无在建工程证明;企业类似业绩证明;企业注册地或项目所在地检察机关出具的查询行贿犯罪档案结果告知函(出具时间为报名期间)。

4.3每个投标单位只能中一个标段。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和递交地点见招标文件。

5.2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6、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公告同时在《中国采购与招标网》、《河南招标采购综合网》和《河南省政府采购网》网站上发布。

7、联系方式

招标人:偃师市教育局

联系人:李先生

电话:0379-67732221

招标代理机构:德汇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联系人:王先生

电 话:0379-63217618

传 真:0379-632176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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