贺州市政府采购招投标中心关于广西麦岭(湘桂界)至贺州公路项目(主线)投资人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广西麦岭(湘桂界)至贺州公路项目(主线)已完成施工图设计,并由广西壮族自治区发展与改革委会批准采用经营性公路投资方式建设。招标人为贺州市交通运输局。项目已经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投资人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 2.1.1建设地点: 广西麦岭(湘桂界)至贺州公路由主线与贺州支线组成,本次仅对主线进行招标。项目主线起点位于广西富川县麦岭镇(湘桂界24号省界碑附近),通过湖南省已建成的永州至贺州高速公路永州段于湖南道县与厦门至成都国家高速公路相接,并连通二连浩特至广州高速公路,经富川县、钟山县,终点位于广西钟山县回龙镇。 2.1.2建设规模及标准:本项目主线(含麦岭、富川连接线)全长84.887公里,采用计算行车速度100公里/小时,路基宽度26米,双向四车道高速公路技术标准。 2.1.3 建设期:本项目建设期为两年,自本项目开工日起至本项目交工验收日止计算。 2.1.4投资估算:根据广西壮族自治区发展与改革委会批复的文件,本项目主线总投资34.88亿元。 2.2招标范围 本次招标范围广西麦岭(湘桂界)至贺州公路项目(主线)投资人。中标后,投资人应按《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及其相关法律和政策规定组建项目公司,由项目公司对项目的筹划、资金筹措、建设实施、运营管理、债务偿还和资产管理等全过程负责,自主经营,自负盈亏,并在特许权协议规定的特许经营期满后,按照特许权协议的约定将公路(含土地使用权)、公路附属设施及相关资料无偿移交给交通运输主管部门。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具备的资格条件包括: (1)在中国境内/境外依法注册的企业法人,且合法存续,没有处于被吊销营业执照、责令关闭或者被撤销等不良状态; (2)注册资本一亿元人民币以上,总资产六亿元人民币以上,净资产二亿五千万元人民币以上。 (3) 最近连续三年每年均为盈利,且年度财务报告应当经具有法定资格的中介机构审计。 (4) 具有较强的投融资能力。净资产不低于其所需投入项目规定的资本金(即项目估算总投资的35%),以2013年(至2013年12月31日)经审计机构审计值为准。 (5) 商业信誉良好,无重大违法行为。 (6) 承诺接受贺州市人民政府与原投资人签订的特许经营合同及原招标文件的全部条件,以及贺州市人民政府与原投资人协商确认的广西麦岭(湘桂界)至贺州公路项目前期费用。 (7) 投资人同意将不少于10亿元人民币资本金(含履约保证金1亿元)汇入由贺州市人民政府指定的由贺州市人民政府和投资人双方共管的银行账户,该项资金仅用于结算前原投资人前期投资费用(含市政府垫支的资金)和新投资人的后续建设投资开支。 (8) 投标人必须在投标截止时间前从基本账户转出6500万元人民币到贺州市政府采购招投标中心作为投标保证金。招标结束后,最迟在书面合同签订后5日内向中标人和未中标的投标人退还投标保证金及银行同期存款利息。 中标人在收到中标通知书后10个工作日内将所承诺资本金如数转账到招标人指定的共管账户作为项目建设资本金;逾期不到位,则取消中标资格,由中标候选单位顺延。 (9) 承诺在中标4个月内得到银行或其他非银行金融机构贷款,并且保证后续建设资金在建设期内分年度按时到位。 (10) 承诺在签订投资协议后,两个工作日内启动工程施工招标,并在两个月内完成招标工作,施工队伍正式进场开工。 (11) 无论是独自参与投标,还是以联合体形式投标,一旦确定,在中标后成立的项目公司若是联合体形式的需确定股权构成,且在建设期内不得变更。 (12) 项目新业主确定后,新业主要按照相关协议约定,在保证质量的前提下,加快推进建设进度,如不按要求完成相应的工程量,且在没有不可抗拒的自然灾害影响下,无故连续停工达30天的,甲方有权无条件解除合同。 3.2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所有成员数量不得超过3家。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4年5月26日至2014年6月9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8时至12时,下午15时至18时(北京时间,下同),在贺州市政府采购招投标中心综合部(贺州市鞍山西路83-1号正赢集团四楼)持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原件、单位介绍信、经办人身份证及上述资料复印件一套购买招标文件。 4.2 招标文件每套售价人民币200元,招标人收取招标资料每套售价2000元,售后不退。 5.投标文件的递交及相关事宜 5.1 招标人将不组织进行工程现场踏勘也不召开投标预备会。 5.2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14年7月30日9时30分,投标人应于当日8时0分至9时30分将投标文件递交至贺州市政府采购招投标中心交易大厅(一)。 5.3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6.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中国政府采购网》、《中国采购与招标网》、《广西招标投标监督网》、《广西壮族自治区交通运输厅网》、《广西壮族自治区政府采购网》、《贺州市政府采购招投标中心网》上发布。 7.联系方式 招 标 人:贺州市交通运输局 招标代理机构:贺州市政府采购招投标中心 地 址:贺州市贺州大道3号 地 址:贺州市鞍山西路83-1号(正赢集团四楼、五楼) 邮政编码:542899 邮 政 编 码:542899 联 系 人:林贻源 联系 人:覃宏钧 电 话:0774-5138115 电 话:0774-5137827 传 真:0774-5123005 传 真:0774-5137845 2014年5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