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连金州新区教育文化体育局和谐乡风设备采购项目招标公告
大连长城信息系统工程监理有限公司受大连金州新区教育文化体育局的委托,对大连金州新区教育文化体育局和谐乡风设备采购项目进行国内公开招标,欢迎符合资格条件的投标人报名参加投标。
一、项目编号:CCJL-2014-0708
二、招标内容:
和谐乡风设备 一批 (详细内容见招标文件)
注:
1、招标文件中要求投标人须提供非进口产品,否则视为无效投标文件。进口产品是指通过中国海关报关验放入中国境内且产自关境外的产品。
2、本项目预算金额:40万元(投标人投标报价超出采购预算的,按无效投标处理)。
三、投标人的资格:
(一)在中国境内注册的独立企业法人;
(二)投标人为经销商的须提供所投产品(手提音箱、摄像机、照相机)生产厂家的合法有效经销授权;
(三)投标人须具有近几年(2012年1月1日起-至今)类似项目业绩(以供货合同原件为准);
(四)外地企业须具有在大连地区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注册的售后服务机构。非分公司或办事处的售后服务机构,须有投标人和售后服务机构之间盖有公章的委托协议。
注:经检察机关查询三年内有行贿犯罪记录的不得参加本采购项目。
四、报名及招标文件发售时间、地点:2014年7月29日起至2014年8月12日止每天8:30-11:30、13:00-16:30(北京时间,公休日、节假日除外)在大连长城信息系统工程监理有限公司发售招标文件(大连市西岗区纪念街16-6号,胜利路与纪念街交叉口)。
五、报名要求:
投标单位申请购买招标文件:未注册会员的供应商须登陆金州新区采购网(http://218.25.154.170:8088/web/ZBt/index.aspx)“会员登录”进行注册并申请购买招标文件;已注册会员的投标单位须进入政府采购交易管理系统申请购买招标文件。
通过金州新区政府采购交易管理系统申请购买招标文件的投标单位请携带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原件、税务登记证副本原件、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所投产品生产厂家的合法有效授权原件(代理经销商须提供)、类似项目业绩证明原件、外地企业须提供的本地售后服务机构证明原件及以上证明材料相应的复印件一套(复印件需加盖公章),招标代理人将对投标人进行资格初审(仅限于发售招标文件),初审合格后方可购买招标文件,详细资格审查以评标委员会审议结果为准。
六、招标文件售价(人民币):300元/套,售后不退。
七、接受投标文件的时间与地点:2014年8月20日13:00时至13:30时(北京时间),大连市政府采购服务中心1楼受理区(地址:大连市西岗区迎春路2号大连市人民政府行政服务中心)。
八、投标截止日期及时间:2014年8月20日13:30时(北京时间)。
九、开标时间与地点:2014年8月20日13:30时(北京时间)在大连市政府采购服务中心1楼开标室(地址:大连市西岗区迎春路2号大连市人民政府行政服务中心)。
十、招 标 人:大连金州新区教育文化体育局
十一、招标代理人:大连长城信息系统工程监理有限公司
地 址:大连市西岗区纪念街16-6号,胜利路与纪念街交叉口
邮 编:116011
银 行 帐 号:大连银行解放广场支行800901210001222
联 系 人:袁 静
电 话:0411-83613159
传 真:0411-837066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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