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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市奉贤区政府采购信息2014-151--有关奉贤区中小学室外电子大屏幕项目招标公告

作者:政府采购代理机构 发布于:2014-05-20 13:13:23 来源:中国政府采购网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和《上海市政府采购管理办法》及其他有关规定,上海市奉贤区政府采购中心受奉贤区教育局的委托,对奉贤区中小学室外电子大屏幕项目进行国内公开招标,诚邀合格的投标人参加投标。

一、项目概况

1、项目名称:奉贤区中小学室外电子大屏幕项目;

2、采购编号:SXM2014-017;

3、项目内容:室外电子大屏幕;

4、预算金额: 人民币612万元。

二、合格的投标人

1、供应商应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

2、根据《上海市政府采购供应商登记及诚信管理办法》已登记入库并成为会员的供应商,未完成登记的供应商必须按规定完成登记手续(网址:www.shzfcg.gov.cn );

3、供应商必须是室外电子大屏幕制造厂家,或是由制造厂家书面授权参与本项目投标的唯一供应商,如果制造厂家自己参加投标,则该制造厂家不得再授权供应商参加投标;

4、供应商提供的室外电子大屏幕控制电脑必须是制造厂家,或是由制造厂家书面授权参与本项目投标的供应商,如果制造厂家自己参加投标,则该制造厂家不得再授权供应商参加投标;

5、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6、本项目不采购进口产品;

本采购项目执行政府采购有关鼓励支持节能产品以及支持中小企业的政策规定。

注:投标单位所投室外电子大屏幕控制电脑必须在《政府节能清单》第十五期(正式稿)目录中;(所投电脑的节能产品认证证书有效期必须到投标截止当天(包括截止当天),还在《政府节能清单》第十五期(正式稿)有效期内)。

三、需提交的资料

1、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原件及原件的复印件);

2、税务登记证副本(原件及原件的复印件);

3、若投标人不是室外电子大屏幕制造厂家,需提供由制造厂家针对本项目出具的唯一授权证明文件(原件及原件的复印件);

4、若投标人不是室外电子大屏幕控制电脑制造厂家,需提供由制造厂家针对本项目出具的唯一授权证明文件(原件及原件的复印件);

5、法定代表人的授权书(如是法定代表人请带好法定代表人证明)(原件);

6、被授权人代表身份证(如是法定代表人请带好本人身份证)(原件及原件的复印件)。

注:以上资料须提供原件和原件的复印件(复印件需加盖公章-不接受除公章以外的:比如投标专用章等),原件审阅后退回。如以上资料不齐全或不符合要求,报名将不予接受。

四、报名的时间、地点

凡愿参加投标的合格投标人可于2014年5月28日下午13:30—16:30时,委派授权代表携带需提交的资料至上海市奉贤区采购中心-上海市奉贤区环城东路383-399号丽洲大厦19楼报名及领取标书。招标文件免费领取。

五、截标、开标

截标时间:2014年6月19日 上午9:30时整

开标时间:2014年6月19日 上午9:30时整

地 点:上海市奉贤区南桥镇环城东路383-399号丽洲大厦19楼会议室

六、联系方式

集中采购机构:上海市奉贤区政府采购中心

联系地址:奉贤区南桥镇环城东路383-399号丽洲大厦19楼

联 系 人:沈骁明

联系电话:021-37563193

预算单位:上海市奉贤区教育局

联系地址:上海市奉贤区古华路758号

联 系 人:汪烽

联系电话:021-67191605

如供应商认为本采购项目对供应商的资格要求或者技术规格中存在倾向性或排斥性的内容,可分别在投标报名截止时间或者投标截止时间15日前直接向上海市奉贤区政府采购中心询问或质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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