邢台市公安交通警察支队市区道路交通设施采购项目公开招标公告
招标名称:邢台市公安交通警察支队市区道路交通设施采购项目
招标文件号:CJ2014-083
招标人名称:邢台市公安交通警察支队
招标联系人及方式:刘国瑞 0319-2208118
招标代理机构全称:河北财隽招标有限公司
招标代理机构地址:邢台市燕云台综合楼
招标代理机构联系方式:张斌 0319-2137600
标段划分:四个标段
第一标段:CJ2014-083-1邢台市公安交通警察支队信号灯采购
第二标段:CJ2014-083-2邢台市公安交通警察支队灯杆采购
第三标段:CJ2014-083-3邢台市公安交通警察支队中心护栏采购
第四标段:CJ2014-083-4邢台市公安交通警察支队京式M型护栏采购
招标内容:详见招标文件、货物清单内所列内容
供货地点:甲方指定地点
供货周期:双方签订合同后分批供货,自邢台市公安交通警察支队发出供货通知后10天内完成。
投标人的资格要求:
第一标段:潜在投标人为信号灯的生产厂商,投标须提供下列资格证明文件,缺一不能参加投标。1、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2、税务登记证(副本)3、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4、具备国家认证认可监督管理委员会颁发的ISO9000系列或等同产品质量管理体系认证书5、具有信号灯检测报告书
第二标段:潜在灯杆投标人具备城市及道路照明工程专业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生产厂商,投标须提供下列资格证明文件,缺一不能参加投标。1、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2、税务登记证(副本)3、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4、资质证(副本)5、安全生产许可证(副本)6、具备国家认证认可监督管理委员会颁发ISO9000系列或等同产品质量管理体系认证书7、具有灯杆检测报告书
第三标段:潜在投标人为中心护栏的生产厂商提供下列资格证明文件,缺一不能参加投标。1、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2、税务登记证(副本)3、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4、具有交通部交通工程监理检测中心颁发的《交通工程产品批量生产合格证》5、具有中心护栏的检测报告书
第四标段:潜在投标人为京式M型护栏的生产厂商提供下列资格证明文件,缺一不能参加投标。1、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2、税务登记证(副本)3、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4、具有交通部交通工程监理检测中心颁发的《交通工程产品批量生产合格证》5、具有京式M型护栏的检测报告书
(注:报名时查看以上证件原件及复印件一套加盖公章按标段递交,领取招标文件需提供法人授权委托书及身份证原件、复印件加盖公章,证件不全者概不受理)
招标文件发售时间:2014年5月14日—2014年5月20日(上午09:00—11:30,下午13:30—17:30)
招标文件发售地点:邢台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一楼大厅
招标文件发售方式:现金发售;招标文件售价:300人民币元/段(售后不退)
投标保证金:第一标段:8000元;第二标段:10000元;第三标段:10000元;第四标段:10000元
投标截止时间:2014年6月5日14时30分;开标时间:2014年6月5日14时30分;
开标地点:邢台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第三开标室、第四评标室;评标方法:综合评分法
项目联系人及联系方式:刘国瑞 0319-220811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