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省武江监狱罪犯大宗生活物资(副食品、大米、冷冻肉)采购项目招标公告
广东采联采购招标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政府采购代理机构’)受广东省武江监狱(以下简称‘采购人’)委托,对广东省武江监狱罪犯大宗生活物资(副食品、大米、冷冻肉)采购项目进行国内公开招标,详情请参见招标文件。现将该项目招标文件进行公示,公示期为2014年5月9日至2014年5月15日五个工作日。欢迎符合条件的合格投标人参加投标,有关事项如下:
1. 本项目投标邀请及招标文件中所有时间均为24小时制北京时间,所有货币单位均为人民币元,所使用的计量单位均以《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定计量单位》为准(特别注明除外)。
2. 项目编号(采购文件下载):0851-1461SG00CL04
3. 项目名称:广东省武江监狱罪犯大宗生活物资(副食品、大米、冷冻肉)采购项目
4. 项目类型:货物类
5. 项目情况一览表:
包组号
采购内容
月采购金额
(人民币约 万元/月)
配送地点
供应期
包组一
副食品
16
武江监狱内采购人指定地点
2014年7月1日至2015年6月30日
包组二
大米
18
武江监狱罪犯伙房
包组三
冷冻肉类
24
备注:
(1)具体内容详见招标文件中的“用户需求书”。
(2)本项目采购本国产品。
6. 合格投标人资格要求:
6.1 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资格条件;
6.2 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成立的企业;
6.3 包组一具有采购货物相应的经营许可;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食品流通许可证》、《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监狱属地的《食盐批发(或零售)许可证》;
6.4 包组二具有采购货物相应的经营许可;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食品流通许可证》或《生产许可证》、《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
6.5 包组三具有采购货物相应的经营许可;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食品流通许可证》或《生产许可证》、《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
6.6 投标单位提供至投标截止前3个月内人民检察院出具的《无行贿犯罪档案记录证明》;
6.7 本项目各包组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6.8 存在隶属关系或同属一母公司或法人的企业,同一包组仅能由一家企业参与投标。
7. 获取招标文件的时间、地点、方式及招标文件售价:
7.1 获取招标文件时间:2014年5月9日-2014年5月15日,工作日9:00-12:00,14:00-17:00(法定节假日除外)
7.2 获取招标文件地点:韶关市武江区惠民北路35号百货大厦3层南面广东采联采购招标有限公司韶关分公司
7.3 获取招标文件方式:(投标人凭以下资料加盖单位公章购买招标文件,并提交原件核查)
7.3.1 营业执照副本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复印件(原件核查);
7.3.2 提供经工商部门或市场监督管理局签章的企业基本资料证明复印件(原件核查);
7.3.3 法定代表人证明书或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
7.3.4 法定代表人或投标人授权代表身份证复印件(原件核查);
7.3.5 投标单位提供至投标截止前3个月内人民检察院出具的《无行贿犯罪档案记录证明》复印件(原件核查);
7.3.6 包组一具有采购货物相应的经营许可;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食品流通许可证》、《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监狱属地的《食盐批发(或零售)许可证》复印件(原件核查);
7.3.7 包组二具有采购货物相应的经营许可;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食品流通许可证》或《生产许可证》、《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复印件(原件核查);
7.3.8 包组三具有采购货物相应的经营许可;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食品流通许可证》或《生产许可证》、《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复印件(原件核查);
备注:1、以上资料参与正式投标时须放入投标文件中。
2、为了提高效率,供应商可先下载“购买招标文件登记表(点击打开)”,填写后打印并与以上资料一并携带购买招标文件。
7.4 供应商购买招标文件需按要求提供以上资料并经审查,只接受通过以上方式正式获取招标文件的供应商的投标。
7.5 招标文件售价:招标文件每个包组人民币300.00元整,售后不退。
8. 投标、开标时间及地点:
投标时间:2014年5月30日8:30~9:30
投标截止及开标时间: 2014年5月30日9:30
投标及开标地点:韶关市武江区惠民北路35号百货大厦3层南面广东采联采购招标有限公司韶关分公司会议室。
9. 本项目相关公告在以下媒体发布:
9.1 法定媒体: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和广东省政府采购网(www.gdgpo.gov.cn)。相关公告在法定媒体上公布之日即视为有效送达,不再另行通知。
9.2 补充媒体:政府采购代理机构网站(www.chinapsp.cn)上公布。
10. 根据《广东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办法》第三十五条的规定,投标人认为政府招标文件的内容损害其权益的,可以在公示期间或者自期满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加盖单位公章,电话咨询或传真或电邮形式无效)向采购人或者我司提出质疑,质疑书应包括的内容:具体的质疑事项、事实依据及相关确凿的证明材料、投标人名称及地址、授权代表姓名及其联系电话、质疑时间。质疑书应当署名并由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并加盖公章。投标人递交质疑书时需提供质疑书原件、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应载明委托代理的具体权限及事项)及授权代表身份证复印件。
11. 采购人联系方式:
采购人名称:广东省武江监狱
采购联系人:杨先生
采购人电话:0751-8117191
12. 政府采购代理机构及联系方式:
政府采购代理机构:广东采联采购招标有限公司
地址:韶关市武江区惠民北路35号百货大厦3楼南面(韶关分公司)
联系人:王先生
联系方式:0751-8329 009
邮政编码:512026
电邮:CL8329009@163.com
传真:0751-8329 007
网址:www.chinapsp.cn
政府采购代理机构内部纪律监督电话:020-8765 3380
13. 投标保证金帐户:
户名:广东采联采购招标有限公司
开户银行: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广州环市东支行
投标保证金账号:3910 5010 0100 2311 27
广东采联采购招标有限公司
二○一四年五月九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