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思茅区人民医院医疗设备采购招标公告

作者:政府采购代理机构 发布于:2014-05-12 06:52:34 来源:中国政府采购网

华昆招字20140504思茅区人民医院医疗设备采购招标公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政府采购货物和服务招标投标管理办法(财政部18号令)》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我公司受采购人的委托,对思茅区人民医院医疗设备(项目编号:华昆招字20140504)进行公开招标采购,欢迎具有相应供货或完成项目能力的供应商参加投标。

1、项目名称:思茅区人民医院医疗设备采购

2、项目编号:华昆招字20140504

3、招标内容:

包号

明细

数量

单位

序号

名称

A包

1

心电监护仪

13

B包

1

除颤仪

1

2

心电图机

1

C包

1

中央监护站

1

具体内容详见招标文件,投标人对所投项目不得缺项、漏项,否则将被视为非响应性投标而被拒绝。

4、合格的供应商应具备的资格要求:

4.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要求;

4.2投标人应具有医疗器械经营许可证且经营范围须包含本次招标内容;所提供的货物不是自己制造的,应具制造厂商针对本项目授权函及售后服务承诺书原件;

4.3 所涉及产品须具有CE/FDA/SFDA认证;

4.4提供检察机关开具的参加此次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违法犯罪及行贿受贿相关记录的证明材料原件;

4.5投标人的法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的投标;

4.6所投产品必须是全新的,符合国家有关部门规定的相应技术、节能、安全和环保标准。所采购的货物必须符合国家的强制性标准;

4.7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5、招标文件售价:200元,(标书售后不退,如需邮购,请另加100元邮寄费,招标机构不对邮寄过程中的遗失负责)供应商购买招标文件前须填写《招标文件出售登记表》。

供应商购买招标文件时出示以下证件:

5.1法人授权委托书原件;

5.2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加盖公章、原件备查);

5.3医疗器械经营许可证复印件(加盖公章、原件备查)。

6、招标文件出售地点:普洱市思茅区振兴大道24号(普洱市老质量技术监督局院内)。

7、招标报名时间:2014年5月9日—2014年5月16日每天上午9:00-11:30,下午14:00-17: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8、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2014年5月30日 09:00 (北京时间)。

开标时间:2014年5月30日09:00(北京时间)。

9、开标地点:思茅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住建局招标 1 厅(普洱市思茅区龙生路83号普洱市住建局 1 楼),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采购人不予受理。

10、交货地点:普洱市思茅区人民医院。

11、投标单位在投标前务必认真阅读本招标文件全部内容,招标文件如有变更,将主要以网上形式发布。

采购人: 普洱市思茅区人民医院

招标代理机构:昆明华昆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联系人:袁师、张师

联系电 话: 0879-2143621 18808804580 传 真:0879-2143621

地 址:普洱市思茅区振兴大道24号(普洱市老质量技术监督局院内)

邮政 编 码:665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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