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郑州市实验高级中学校园维修、文化建设项目招标公告

作者:政府采购代理机构 发布于:2014-05-12 06:52:34 来源:中国政府采购网

河南兴达工程咨询有限公司受郑州市实验高级中学委托,就校园维修、文化建设项目进行公开招标采购,现欢迎国内具备相关资质、有良好商业信誉的企业参加投标。

一、项目名称:郑州市实验高级中学校园维修、文化建设项目;

二、招标项目编号:郑财公开[2014]J190号

三、招标项目简要说明:篮球场、排球场及附属工程;校园文化建设;具体内容详见图纸及工程量清单。

四、标段划分:共两个标段

一标段:篮球场、排球场及附属工程;

二标段:校园文化建设。

五、投标人资质要求:

1、投标人必须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的要求;

2、投标人必须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独立法人资格和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3、一标段投标单位须具有房屋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贰级及以上资质;二标段投标单位须具有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贰级及以上资质;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且具有无拖欠农民工工资证明及无不良行为记录证明;

4、投标单位拟派项目经理要求具有相关专业贰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资质具有安全考核合格,且与本企业签订了劳动合同关系、已参加社会保险,且未担任其他在建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建造师(由投标人企业出具证明为准,须加盖投标人公章及法定代表人章)。

5、投标人须提供企业注册地或项目所在地区级及以上检察机关出具的无行贿犯罪查询结果告知函(查询对象:企业法定代表人、项目经理、授权委托人)。

六、报名信息:

报名时间:2014年5月9日起至2014年5月15日每日上午8:30-11:30下午14:30-17:30接收报名(节假日除外)。

报名时由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人、项目经理携带本企业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企业资质证、安全生产许可证、建造师执业资格证及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项目经理无在建工程证明、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开具的无不良行为记录证明、无拖欠农民工工资证明、企业注册地或项目所在地区级及以上检察机关出具无行贿犯罪查询结果告知函。(以上资料报名时验原件并留复印件一份,相关证明及告知函出具时间应在公告时间之后,所带证件复印件需注明日期和“供投标使用”或“与原件一致”等字样并加盖单位公章)。

报名地点:河南兴达工程咨询有限公司代理一部(郑州市淮河路与工人路交叉口中原农科楼三楼)

七、招标文件发售信息:

招标文件开始发售时间:2014年5月9日起上午8:30-11:30下午14:30-17:30

招标文件出售地点:河南兴达工程咨询有限公司代理一部(郑州市淮河路与工人路交叉口中原农科楼三楼)

招标文件售价:人民币300元/份,售后不退

八、投标文件接收信息:

投标文件接收截止时间:2014年5月29日上午9:30分

投标文件接收地点:河南兴达工程咨询有限公司会议室(郑州市工人路淮河路交叉口东南角中原农科楼三楼会议室)

九、开标时间:2014年5月29日 上午9:30分

十、本次招标联系事项:

招标人:郑州市实验高级中学

联系人:邰老师

联系电话: 0371-63522566

招标代理机构:河南兴达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联系人: 孙晋、岳华

联系电话:0371-68865980

传  真:0371-68865980

联系地址:郑州市淮河路与工人路交叉口中原农科楼三楼

河南兴达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2014年 5月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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