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吉林省汇通招标投标代理有限公司长春幼儿师范学校、长春物业管理学校、长春市第二中等专业学校异地建设项目瓷砖采购公开招标公告

作者:政府采购代理机构 发布于:2014-05-12 06:52:34 来源:中国政府采购网

招标编号:HTZB2014-627、628、629

1、招标条件:

长春幼儿师范学校、长春物业管理学校、长春市第二中等专业学校异地建设项目(以下简称“异地建设项目”)已由已由长发改审批字【2013】11号、12号、13号文件批准建设,所涉建设项目业主为:长春幼儿师范学校、长春物业管理学校、长春市第二中等专业学校;建设资金来自:政府投资;采购人为:长春市昌驰建筑工程有限公司(施工总承包单位联合体代表)。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异地建设项目所需瓷砖采购进行公开招标。择优选定供应商。

2、招标内容:

2.1项目名称:本次采购分为三个标段:如下

长春幼儿师范学校、长春物业管理学校、长春市第二中等专业学校异地建设项目瓷砖采购01标段;招标内容:三个学校的外墙瓷砖采购

长春幼儿师范学校、长春物业管理学校、长春市第二中等专业学校异地建设项目瓷砖采购02标段;招标内容:三个学校的地面瓷砖采购

长春幼儿师范学校、长春物业管理学校、长春市第二中等专业学校异地建设项目瓷砖采购03标段;招标内容:三个学校的内墙、防滑瓷砖采购

2.2供货地点为:农安县合隆经济开发区北部(302国道以西;省司法警官学校以北)。

2.3供货期:2014年6月20日—2014年8月20日

2.4质量要求: 验收合格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第01标段:具备独立法人资格并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的供应商(投标产品的生产厂家注册资金3000万元及以上人民币,代理商注册资金50万及以上)。

第02、03标段:具备独立法人资格并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的供应商(投标产品的生产厂家注册资金5000万元及以上人民币,代理商须是省级总代理且注册资金50万及以上),如是代理商应提供投标产品生产厂家授予的产品代理销售授权(原件)和针对本项目开具的唯一授权函.

3.2投标人须提供有效期内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

3.3 投标人应提供投标产品生产厂家的生产许可证、质量管理体系认证证书、环境管理体系认证证书、中国国家强制性产品认证证书、建材产品放射性检验合格证、省级及以上著名商标证书、各产品检验报告等相关证书。

3.4近三年提供类似工程的销售业绩(金额不少于 100万元)至少一项。

3.5信誉要求:拒绝列入政府不良行为记录的企业。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4年5月12日至2014 年5月16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8:30时至11:30时,下午13:00时至16:00时(北京时间,下同),在吉林省汇通招标投标代理有限公司持授权委托书或单位介绍信原件,购买人身份证购买招标文件。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下同截止时间,下同)为2014 年6月3日9时00分,地点为吉林省汇通招标投标代理有限公司会议室。

5.2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采购人不予受理。

5.3 有效投标人不足三家时,采购人另行组织招标。

6、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中国政府采购网、吉林省建设信息网、长春日报上发布。

7、联系方式

采购人:长春市昌驰建筑工程有限公司(施工总承包单位联合体代表)

招标代理机构:吉林省汇通招标投标代理有限公司

地 址:长春市西安大路2553号民航大厦411室 邮编:130062

联系人:闫女士 电 话:0431-87933788 传真:0431-87910195

日期:2014年5月1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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