泉州市泉港区市政工程开发建设有限公司--GWCG2013-557泉港324国道一体化污水提升泵站采购及运输--招标公告
厦门市公物采购招投标有限公司泉州分公司关于泉州市泉港区市政工程开发建设有限公司(GWCG2013-557)泉港324国道一体化污水提升泵站采购及运输项目的招标公告
厦门市公物采购招投标有限公司泉州分公司受泉州市泉港区市政工程开发建设有限公司的委托,对泉港324国道一体化污水提升泵站采购及运输项目进行公开招标采购,现邀请符合资格条件的投标人前来投标。
一、招标编号:GWCG2013-557
二、项目名称:泉港324国道一体化污水提升泵站采购及运输
三、采购单位:泉州市泉港区市政工程开发建设有限公司
联系人: 陈先生
联系电话:13850777208
四、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五、采购项目及数量:详见附:招标项目一览表。
六、投标人资格:
1、投标人必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合法注册且按时进行年检的独立法人,符合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的规定要求,并提供经年检合格的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
2、投标代表是投标人法定代表人的,须提供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投标代表不是投标人法定代表人的,应提供法定代表人对投标代表的授权委托书原件,并附上法定代表人及授权代表人的身份证复印件(授权书法人代表、投标代表均需签字,否则无效);
3、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4、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5、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6、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7、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七、获取招标文件的时间、地点:即日起至2014年5月28日,登陆泉港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http://www.qgjy.gov.cn)“标书下载” 栏购买下载招标文件,每份文件支付100元人民币,直接从话费扣除,一部移动手机号码只能购买一份招标文件,由于技术上的原因,目前只能使用中国移动的号码来购买文件。投标人购买后,应打印支付凭证并加盖投标人单位公章,一张支付凭证只能作为一家投标人的凭证,该凭证为参与招标报名的依据,与投标文件一同递交。招标时间截止时交易中心将对参与投标的供应商提供的支付凭证与系统支付记录进行核对。投标人若伪造支付凭证,将导致其投标无效并没收保证金。
八、招标文件截止时间及开标时间:2014年5月29日上午09:30时(北京时间),逾期收到的或不符合规定的投标文件将被拒绝。
九、招标文件递交地点:泉州市泉港区行政服务中心五楼公管办开标室一。
十、凡对本次采购活动事项提出疑问的,请在开标截止时间之前,以信函或传真的形式与招标代理机构项目经办人联系。
十一、项目经办人:张长淮、吴树炜
电话:0595-22193717、22287179 传真:0595-22208178
十二、投标保证金缴交、服务费缴交帐户:
类别
投标保证金缴交帐户
服务费缴交帐户
开 户 行
中国建设银行泉州山腰支行
中国农业银行泉州鲤城支行
账 号
35001998599052501143-0002
13-510101040008079
收款单位
泉州市泉港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厦门市公物采购招投标有限公司泉州分公司
联 系 人
庄水国 电话:0595-87081355
俞泓彬 电话:0595-22208178
注:投标保证金须在投标截止时间1个工作日前完成缴纳。
厦门市公物采购招投标有限公司泉州分公司
二0一四年五月八日
附:招标项目一览表
序号
货物名称
主要技术参数要求
数量
1
泉港324国道一体化污水提升泵站采购及运输
详见“第三章招标内容及要求”
一批
注:
1、 本批招标货物为整体招标,应包括以上设备及材料采购及其运输、安装、调试、试运行等费用。招标技术参数及要求详见“第三章招标内容及要求”。
2、 根据财政部《政府采购进口产品管理办法》(财库[2007]119号)及《关于政府采购进口产品管理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办库[2008]248号)要求,本次采购的货物不接受整机进口产品投标[进口产品是指通过中国海关报关验放进入中国境内且产自关境外的产品,但在中国海关特殊监管区域内企业生产或加工(包括从境外进口料件)销往境内其他地区的产品除外]。
3、 *预制泵站与潜水泵必须为同一制造生产商,否则做无效标处理。
4、 *成套预制泵站为中外合资或外商独资企业在国内生产的知名品牌。
5、 *内置潜水泵参考品牌为格兰富、威乐、凯士比等同等档次或更优的国际知名品牌,每个生产制造商只能唯一授权参与投标。
*泵站必须具有无人值守且配备相关软件可以通过互联网远程监测并控制泵站,否则做无效标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