莆田市四通招标代理有限公司关于PTST20140429办公设备采购的公开招标公告
[莆田市四通招标代理有限公司]受[莆田市秀屿区交通运输局、莆田市秀屿区宣传部、莆田市秀屿区财政局、莆田市秀屿区司法局]委托对下列所述货物进行国内公开招标,现欢迎国内合格的投标人前来提交密封的投标。
1.招标文件编号:PTST20140429
2.招标项目:办公设备采购
3.时间安排(北京时间)
1)招标报名时间:2014年 5月 9日至2014年 5月 30日(节假日除外)。上午08:00-12:00,下午14:30-17:30(北京时间,下同)。
2)招标答疑时间、地点:2014年 5月 14日10:00-10:30(北京时间,下同),莆田市城厢区荔城中大道1451弄15号豪悦御景15A。
3)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和开标时间:2014年 5月 30日8:30(北京时间,下同),逾期收到的或不符合规定的投标文件将被拒绝。
4.投标报名方式及标书费:
1)上门报名:即供应商直接到莆田市四通招标代理有限公司购买招标文件。
2)邮寄方式报名:即投标人先将标书费和邮购费转帐或电汇到指定的帐户,再将转帐或电汇的银行回单、报名人全称、地址、电话、传真、联系人、手机、E-mail、报名项目编号、项目名称等传真至我司,我司再将招标文件通过快递和发电子邮件方式寄给报名人。
3)招标文件售价为100元/份(含电子文档),邮购费50元,本招标代理公司不对邮寄过程中可能发生的延误或丢失负责,本文件售后不退。
5.地点安排:
1)投标报名、咨询、招标答疑及来往信函地点:莆田市城厢区荔城中大道1451弄15号豪悦御景15A。
2)投标文件递交及开标地点:莆田市秀屿区政府机关大院财政楼一层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开标室(2),投标文件由招标代理人的工作人员接收。
6.投标人资格要求:
1)经工商批准具有生产或经营本招标文件所述的货物或服务的,具有法人资格的境内供货商或制造商等合法的投标人。
2) 投标代表必须经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关于参与本项目投标的授权,请提供法定代表人授权投标代表的授权委托书原件(投标代表是法定代表人无需),法定代表人或投标代表的身份证复印件。
3)投标人须提供年检合格有效的法人营业执照副本、税务登记证和组织代码证的复印件(以提供复印件加盖公章为准)。
4) 投标人需出具企业和拟任项目负责人没有行贿犯罪记录的承诺函,并承诺在中标后在领取中标通知书时向招标代理机构提供当地或所属地人民检察院出具的企业和拟任项目负责人没有行贿犯罪记录的相关证明文件。(备注:中标人应在中标公示期间自行向检察院查询无行贿犯罪记录,招标代理机构在中标人提供无行贿犯罪记录证明后发中标通知书)
5)投标人应具备相关法律法规、行政规章条例中规定的参加招标采购活动应当具备的条件。
7.莆田市四通招标代理有限公司指定帐户:
1)保证金缴纳帐户:开户名:莆田市四通招标代理有限公司,开户行:中国民生银行莆田分行营业部,帐号:5601012830002859。(用于缴纳保证金)
2)中标服务费缴纳帐户:开户名:莆田市四通招标代理有限公司,开户行:中国建设银行莆田荔城支行,帐号:35001636207059525888。(用于缴纳中标服务费,不可缴纳保证金)
8.投标人对本次招标活动事项提出疑问的,请在投标答疑截止之前,以信函或传真的形式与招标代理人联系。
9.我司将在中国政府采购网、福建省政府采购网、莆田市秀屿区政府网和莆田市秀屿区行政服务中心网上发布本项目的采购公告、更改通知、答疑纪要、评标结果等信息,请投标人及时关注,投标人若没有在以上网站上查询相关更改通知和答疑纪要等信息而影响投标的,投标人自行承担相关责任。
招标代理人:莆田市四通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地 址:莆田市城厢区荔城中大道1451弄15号豪悦御景15A
邮 箱:PTSTZB2008@163.COM
电 话:0594-2558811
传 真:0594-2620986
联 系 人:小郑
莆田市四通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2014年 5月 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