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北师范大学净月校区学生公寓塑钢窗更换工程、教学楼塑钢窗更换工程采购及安装
东北师范大学净月校区学生公寓塑钢窗更换工程、教学楼塑钢窗更换工程采购及安装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CCDD2014G003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东北师范大学净月校区学生公寓塑钢窗更换工程、教学楼塑钢窗更换工程采购及安装,已由相关主管部门批准建设,招标人为东北师范大学,项目使用单位为东北师范大学净月校区办公室,建设资金来自财政投资,项目出资比例为100%。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采用资格后审的方式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工程名称:东北师范大学净月校区学生公寓塑钢窗更换工程、教学楼塑钢窗更换工程采购及安装;
2.2合同段:本项目共分为两个合同段;
2.3招标范围:一标段(制作、安装塑钢窗。日华楼、月华楼、夏华楼、秋华楼、高级公寓所有南阳台拆换塑钢窗、自习室拆换塑钢窗。安装窗台板。);二标段(光华楼、春华楼所有南阳台拆换塑钢窗、自习室拆换塑钢窗;教学楼更换二玻塑钢窗。)。
2.4 工程地点:东北师范大学净月校区;
2.5 招标规模:总投资691.9290万元,其中一标段为396.56560万元,二标段为295.3640万元;
2.6 工程工期:一标段(计划2014年6月2日开工, 2014年6月30日竣工);二标段(计划2014年7月7日开工, 2014年8月15日竣工)。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法人、金属门窗工程专业承包二级及以上资质;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具有吉林省建筑节能技术认定证书;具有长春市建筑节能材料与新型 墙体备案证。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3.2投标单位拟派出的项目经理或注册建造师须是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与本工程专业相关的 贰级建造师及以上资质。
3.3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4拒绝列入政府不良行为记录期间的企业或个人投标;
3.5投标人可以就本招标项目的两个标段同时投标,可兼中兼得。
4.投标报名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4年5月9日— 2014年5月15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9时至11 时,下午14 时至 16 时(北京时间),在长春大地建设工程招标有限公司报名并购买招标文件(500元/1份),地址:长春市建设街2738号建设广场综合楼1510室(14层)。报名时需携带资料如下:
(1)企业营业执照副本原件及复印件;
(2)企业资质证书副本原件及复印件;
(3)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副本原件及复印件;
(4)企业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
(5)被委托人身份证明原件及复印件;
(6)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证原件及复印件;
(7)企业法人、注册建造师及专职安全员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原件及复印件;
(8)入吉企业在我省承揽工程应在中标后七个工作日内按《吉林省入吉建筑业企业备案管理试行办法》(吉建管〔2007〕17号)第八条规定办理备案。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为2014年5月29日10:00分(同投标截止时间,下同),地点详见招标文件。
5.2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6.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中国采购与招标网、中国政府采购网、东北师范大学招标与采购办公室网站、《东亚经贸新闻》上发布。
7.联系方式
招标人:东北师范大学
招标代理机构:长春大地建设工程招标有限公司
联系人及电话:岳红(0431-8565870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