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省平禹铁路有限公司工矿棚户区改造配套基础设施项目(二次)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河南省平禹铁路有限公司工矿棚户区改造配套基础设施项目(二次)已由许发改城市【2013】261号、许发改城市【2013】258号文件批准建设,建设资金为财政资金,已落实,项目出资比例为财政资金100%。招标人为河南省平禹铁路有限责任公司,招标代理机构为河南大河招标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因第一次招标响应招标文件的投标人不足三家而招标失败,现对该项目施工进行第二次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工程名称: 河南省平禹铁路有限公司工矿棚户区改造配套基础设施项目(二次)
2.2工程编号:JSGC-F-022
2.3工程地点: 该项目位于禹州市夏都办殷村北侧
2.4建设规模:主要进行院内拆除及回填工程、院内绿化工程、门卫室工程、院内安装工程、大门、围墙土建工程、院内道路工程等,计划投资约331.61万元。
2.5 招标范围:该项目施工设计图、设计变更、答疑纪要范围内的所有工程内容
2.6质量要求:合格
2.7 发包方式:总承包
2.8计划工期: 4个月
2.9标段划分:共划分为一个标段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投标人须具有中国境内注册的独立法人资格(指营业执照);
3.2 投标人须具备房屋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含叁级)以上资质,且具有有效安全生产许可证;
3.3 拟派项目经理必须具备建筑贰级(含贰级)以上注册建造师资格并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且未担任其他在施建设项目的项目经理。
3.4 被授权委托人和项目经理必须为本单位在职人员(与本公司签订的劳务合同);
3.5企业基本账户的银行开户许可证;
3.6企业须持有企业所在地或项目所在地人民检察机关查询行贿犯罪档案结果告知函;
3.7企业所在地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出具的无拖欠农民工工资证明;
3.8外省进豫企业应按相关规定到河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郑州市郑东新区商务内环路29号,0371-68080801)办理备案手续;
3.9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注:招标公告与招标文件要求不一致时,以招标文件为准。以上相关资料开标时需提供原件,否则视为不响应招标文件。
4. 报名与发标时间、地点、电话及须携带的资料
4.1 报名与发标时间: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4年5月7日至2014年5月13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8:30~11:00,下午15:00~17:30(北京时间)。
4.2 报名地点:禹州市招标投标交易管理中心(禹州市党政综合大楼后建楼中楼918房间)
4.3 报名电话:0374-2077000
4.4 报名必须携带的资料:
4.4.1 企业法人授权委托书及被委托人身份证(身份证查验原件并留复印件);
4.4.2 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资质证书副本(含动态考核监管表或各省级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或其网站出具的相关证明)、企业基本账户开户许可证;
4.4.3 拟派项目经理的注册建造师证、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
(以上各项要求查验原件并留复印件,复印件一式叁份,必须加盖公章并装订成册。)
注:开标时项目经理与被委托人须同时到场,且原则上报名后不得更换,非人为因素或不可抗力的客观原因需要更换的,开标三日前单位出具证明经招标人与有关行政监督部门同意后方可更换;凡参加报名的投标单位,不得无故放弃投标,如投标企业无故放弃投标的(除不可抗力的情况外),视为诚信不合格,警告一次,两次报名无故放弃投标的,招标投标交易管理中心会同行政监督部门将在网上给予通报十二个月。在通报期间,其他政府投资项目的招标人可以据此不接受其投标。
5、招标文件发售信息:
5.1发售时间:同报名时间(文件费:500元,售后不退);
5.2发售地点:禹州市党政综合大楼后建楼中楼918室;
6、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在《中国政府采购网》和《河南省政府采购网》上发布。
7、联系方式
招标人:河南省平禹铁路有限责任公司
联系人:李先生
电话:0375-4891078
招标代理机构:河南大河招标有限公司
联系人:杨先生
电话:0374-8236188
8.监督部门
禹州市建设工程招标投标管理办公室
监督电话:0374-8111255
2014年5月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