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山职业技术学院图书馆阅览室建设项目(02包)招标公告
广东省机电设备招标中心受中山职业技术学院(以下简称“采购人”)的委托,对中山职业技术学院图书馆阅览室建设项目(02包)进行公开招标采购,欢迎符合资格条件的供应商投标。
一、采购项目编号:GMTC143ZZHG0114JO,采购表编号:教科文(12)0501
二、采购项目名称:中山职业技术学院图书馆阅览室建设项目(02包)
本项目分两个品目,品目一:家具,品目二:办公设备
三、采购预算:品目一人民币14万元正,品目二人民币23.2万元正;资金来源:财政资金
四、项目内容及需求:
1. 交货期:签定合同后的30个日历天后完成交货、安装、验收并交付使用。
2. 本次采购货物必须是产自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货物,投标人可选择一个或两个品目进行投标,并必须对品目内的所有货物和服务进行报价,不允许只对部分货物和服务投标报价;
3. 本项目不允许提交备选方案;
4. 该项目招标文件进行公示,公示期自2014年4月23日至2014年4月29日五个工作日。
五、供应商资格条件:
品目一:
1. 须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的规定
2. 须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企业法人,并独立于采购人及采购代理机构;
3. 须提供投标人近三年内(时间须包含2011年1月1日至2014年4月23日 ,投标人成立不足三年的可从成立之日起算)无行贿犯罪记录,由投标人营业执照住所地或业务发生地人民检察院出具《行贿犯罪档案查询告知函》的原件(复印件无效);
4. 投标人须为家具的生产制造商,并通过ISO9001质量认证及ISO14001环境认证;
5. 在中山市内有固定售后服务机构(提供相关证明文件);
6.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7. 已登记报名并购买了招标文件。
品目二:
1. 须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的规定
2. 须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企业法人,并独立于采购人及采购代理机构;
3. 须提供投标人近三年内(时间须包含2011年1月1日至2014年4月23日 ,投标人成立不足三年的可从成立之日起算)无行贿犯罪记录,由投标人营业执照住所地或业务发生地人民检察院出具《行贿犯罪档案查询告知函》的原件(复印件无效);
4. 投标人具有合法的生产或销售(代理)经营权;
5. 在中山市内有固定售后服务机构(提供相关证明文件);
6.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7. 已登记报名并购买了招标文件。
注:报名时提供营业执照副本、购买人身份证,以上证明的复印件并加盖公司公章,原件备查。
六、本招标文件规定的时间(本次招标均使用北京时间,24小时制):
1) 本次招标的投标报名及购买招标文件时间:2014年4月23日至2014年4月30日(节假日除外)每天9:00~12:00,14:30~17:00。
2) 递交投标文件时间:2014年5月13日上午8:30~9:30。
3) 投标截止时间: 2014年5月13日上午9:30。
4) 开标时间: 2014年5月13日上午9:30。
七、本招标文件规定的地点:
1) 发售招标文件地点:中山市东区中山四路63号华凯商务大厦二楼,广东省机电设备招标中心中山业务部。
2) 递交投标文件地点:中山市东区中山四路63号华凯商务大厦二楼,广东省机电设备招标中心中山业务部。
3) 开标地点:中山市东区中山四路63号华凯商务大厦二楼,广东省机电设备招标中心中山业务部。
八、招标文件售价:各品目标书费 200 元人民币,售后不退。不办理邮购。
九、采购代理机构将不承担投标人准备投标文件和递交投标文件以及参加本次招标采购活动所发生的任何成本或费用。
十、招标文件公示/下载:中山市政府采购网(http://www.zhongshancz.gov.cn/cgzx/)。
十一、 本次招标的投标保证金金额为品目一人民币1400元、品目二人民币2300元,投标人必须按招标文件规定的方式及金额提交投标保证金。
十二、 有关此次招标之事宜,可按下列地址向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查询:
² 采购人:中山职业技术学院
l 电 话:刘老师
l 联 系 人:0760-88365566
² 采购代理机构:广东省机电设备招标中心
l 中山地址: 中山市东区中山四路63号华凯商务大厦二楼
l 开户银行:广发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中山彩虹支行
l 帐号:138016516010018025
l 收款人:广东省机电设备招标中心中山业务部
l 电 话:0760-88361935,0760-88230132(前台咨询)
l 传 真:0760-88383654
l 邮 编:528403
l E - mail:0760333@163.com
l 联 系 人:刘小姐
广东省机电设备招标中心
2014年4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