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市公安局长宁分局智能交通系统建设项目招标公告
上海通信招标有限公司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受上海市公安局长宁分局委托,对上海市公安局长宁分局智能交通系统建设进行公开招标采购,现向社会发布采购信息,欢迎广大供应商参加投标。
采购编号:ZC20140043(SCZB20140274)
项目名称:上海市公安局长宁分局智能交通系统建设项目
一、项目概况:长宁区智能交通系统建设,为指挥中心处警指挥室的工作提供有力的支持,主要涉及以下内容:
1、8套违法停车智能抓拍系统。
2、交警指挥室建设工程(含综合布线、监控、内部声像、电视墙等)。
4、机动车查验智能系统前端设备。
5、交通指挥电台及馈线系统建设。
详细要求见招标文件
二、投标人资格要求:合格的供应商除具备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外还应具备的资格条件:
(1)具备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核发的且已通过年检合格有效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
(2)必须按照《上海市政府采购供应商及诚信管理办法》完成登记(网址:www.zfcg.sh.gov.cn),未完成登记的供应商,必须按规定完成登记手续;
(3)具备由省、直辖市公安厅、局安全技术防范办公室或相关机构颁发的安全防范类一级资质(例如《公共安全防范工程设计施工单位核准证书》壹级、《安全技术防范行业资信等级》壹级等同等级资质证书);
(4)投标人在近三年中无行贿犯罪行为,在投标文件正本中须提供检察机关出具的《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函》原件,无法提供者做无效标处理;
(5)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报名及领取招标文件时间:2014年4月14日上午9:30—11:00,下午13:30—16:00(节假日除外)
报名及领取招标文件地点:江苏路500号2105室(上海通信招标有限公司)
招标文件售价300元/份,一经售出恕不退还。
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及开标起始时间:2014年5月5日(周一)上午10:00
投标及开标地点:天山路600弄4号思创大厦6楼会议室,近芙蓉江路(长宁区政府采购中心)
报名及领取招标文件须知:
(1)供应商应当按照《上海市政府采购供应商登记及诚信管理办法》办理信息登记;
(2)携带本人有效身份证件原件;
(3)提交本单位法人委托书原件、营业执照复印件、税务登记证复印件、企业资质证书(副本)等资料各一份,前述资料每一页均需加盖本单位公章;
(4)只有报名及购买招标文件的供应商才可参加本项目响应。
其他:
(1)本采购项目执行政府采购有关鼓励支持节能产品、环境认证产品以及支持中小企业、福利企业等的政策规定。
联系人:陆粹真、李征行
联系电话:62265307、62261223
联系传真:62265675
公告发布机构:上海通信招标有限公司
公告发布时间:2014年4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