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流市水利工程管理站北流市清湾江大里镇圩镇河段防洪整治工程施工招标更改通知(三)公开招标
各投标人:
现对北流市清湾江大里镇圩镇河段防洪整治工程施工招标作如下更改:
1、将原招标公告业绩要求,“近五年(本工程开标之日止前5年内)有河道防洪整治施工业绩(需同时附以下两种材料:①施工承包合同协议书②工程完工验收或竣工验收鉴定书)。”更改为“近五年(本工程开标之日止前5年内)有河道防洪整治施工业绩(需同时附以下两种材料:①施工承包合同协议书②工程完工验收或竣工验收鉴定书)。投标人所提供的业绩必须是已按广西水利工程建设项目管理信息系统要求登记的业绩,并通过了初步核实。各投标人所附业绩材料必须是打印件。”
2、将原招标文件第2章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第1.4.1条第3款,业绩要求:“近五年(本工程开标之日止前5年内)有河道防洪整治施工业绩(需同时附以下两种材料:①施工承包合同协议书②工程完工验收或竣工验收鉴定书)类似工程专指:河道防洪整治工程 。业绩证明材料须为同一项目,否则无效。业绩有效期以合同履约验收报告(或完工验收鉴定书或竣工验收鉴定书)的日期为准。”更改为“近五年(本工程开标之日止前5年内)有河道防洪整治施工业绩(需同时附以下两种材料:①施工承包合同协议书②工程完工验收或竣工验收鉴定书)类似工程专指:河道防洪整治工程 。业绩证明材料须为同一项目,否则无效。业绩有效期以合同履约验收报告(或完工验收鉴定书或竣工验收鉴定书)的日期为准。投标人所提供的业绩必须是已按广西水利工程建设项目管理信息系统要求登记的业绩,并通过了初步核实。各投标人所附业绩材料必须是打印件,否则投标无效。”
3、将原招标文件第2章总则第3.5.3 条,“近5年完成的类似项目情况表,应同时附以下两种材料的复印件:①中标通知书或施工合同协议书②工程完工验收或竣工验收鉴定书的复印件。每张表格只填写一个项目,并标明序号。具体年份要求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每张表格只填写一个项目,并标明序号。”更改为“近5年完成的类似项目情况表,应同时附以下两种材料的打印件:①中标通知书或施工合同协议书②工程完工验收或竣工验收鉴定书的打印件。每张表格只填写一个项目,并标明序号。具体年份要求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每张表格只填写一个项目,并标明序号。”
4、将原招标文件第2章总则第3.7.2.2条,“除投标保函或投标保证金收款凭据、业绩、投标人联系卡(委托代理人信息表)和副本的授权委托书可复印外、所有人员相应的证件的材料必须是在广西水利工程建设项目管理信息系统打印(复印件和打印件须每页加盖投标人单位公章),投标文件其他内容应打印或用不能擦去的墨水书写,文字要清晰,语意要明确。”更改为“除投标保函或投标保证金收款凭据、投标人联系卡(委托代理人信息表)和副本的授权委托书可复印外、所有人员相应的证件的材料及业绩证明材料必须是在广西水利工程建设项目管理信息系统打印(复印件和打印件须每页加盖投标人单位公章),投标文件其他内容应打印或用不能擦去的墨水书写,文字要清晰,语意要明确。”
5、将原招标文件第2章总则第5.4 条第(13)款,“提供的人员相关证书的打印件不是从广西水利工程建设项目管理信息系统中打印的或打印信息不全的或不是在购买招标文件之日起至投标截止时间内打印的。”更改为“提供的人员相关证书及业绩证明材料的打印件不是从广西水利工程建设项目管理信息系统中打印的或打印信息不全的或不是在购买招标文件之日起至投标截止时间内打印的。”
6、将原招标文件第3章评标办法前附表第2.1.1条中类似项目业绩,“本工程开标之日止前5年内有 河道防洪整治 施工业绩(需同时附以下两种材料:①中标通知书或施工承包合同②工程完工验收或竣工验收鉴定书的复印件)。”更改为“本工程开标之日止前5年内有 河道防洪整治 施工业绩(需同时附以下两种材料:①中标通知书或施工承包合同②工程完工验收或竣工验收鉴定书)。”
7、将原招标文件第3章评标办法前附表第2.1.1条中其他要求的第1)款,“在广西水利工程建设项目管理信息系统建立信用档案,并取得投标联系卡(委托代理人信息表)。投标人资质证书(副本)、营业执照(副本)、安全生产许可证(副本),组织机构代码证、企业主要负责人(指:法定代表人或企业经理或分管安全生产工作的副经理)、项目经理、专职安全管理员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质量检查员证书等及所有人员相应的证件必须是在广西水利工程建设项目管理信息系统中打印(打印后可复印用于副本但复印件必须清晰);打印信息齐全且打印时间是在购买招标文件之日起至投标截止时间。” 更改为“在广西水利工程建设项目管理信息系统建立信用档案,并取得投标联系卡(委托代理人信息表)。投标人资质证书(副本)、营业执照(副本)、安全生产许可证(副本),组织机构代码证、企业主要负责人(指:法定代表人或企业经理或分管安全生产工作的副经理)、项目经理、专职安全管理员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质量检查员证书等及所有人员相应的证件和业绩证明材料必须是在广西水利工程建设项目管理信息系统中打印(打印后可复印用于副本但复印件必须清晰);打印信息齐全且打印时间是在购买招标文件之日起至投标截止时间。”
8、将原招标文件第7章投标文件格式第二节资格审查资料中,“三、近5年完成的类似项目情况表”的“注:每个项目填写一张表(可扩展为多页),并在表后同时附该工程的以下两种材料的复印件:①中标通知书或施工承包合同协议书;②工程完工验收或竣工验收鉴定书。”更改为“注:每个项目填写一张表(可扩展为多页),并在表后同时附该工程的以下两种材料的打印件:①中标通知书或施工承包合同协议书;②工程完工验收或竣工验收鉴定书。”
9、将原投标截止时间和开标时间“2014年4月10日10时00分”改为“2014年4月22日10时00分”。
10、将原投标保证金到账截止时间“2014年4月8日至4月9日期间转出”改为“2014年4月18日和4月21日转出”。
11、将原“计划开工日期为 2014年4 月 21日,完工日期为 2015 年 4 月 20日,计划工期 365天(日历日)”,改为“计划开工日期为:2014年5月2日,完工日期为:2015年5月1日,计划工期 365天(日历日)”。
12、将投标文件(商务标、技术标)和资格审查资料的外层包封上写明的时间“在2014年4月10日10时00分(投标截止时间)之前不得开启”改为“在2014年4月22日10时00分(投标截止时间)之前不得开启”。
请按以上更改执行,其余不变。
招标人:北流市水利工程管理站
地 址:北流市龙桥路006号
邮 编:537700
联系人:徐工
电 话:0775-6228916
传 真:0775-6228916
招标代理机构:广西建通工程咨询有限责任公司
地 址:玉林市广场东路354号
邮 编:537000
联系人:陈工
电 话:0775-2669876
传 真:0775-2669876
招标人:北流市水利工程管理站(盖 章)
法定代表人: (签 名)
招标代理机构:广西建通工程咨询有限责任公司(盖 章)
法定代表人: (签 名)
二O一四年四月四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