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西国泰招标咨询有限公司广西桂林市恭城县2013年度第五批中央财政小型农田水利重点县建设项目施工监理(项目编号:GTAZF5G2014046)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广西桂林市恭城县2013年度第五批中央财政小型农田水利重点县建设项目已由 桂林市水利局 以市水利农水〔2013〕70号、市水利农水〔2013〕71号文批复了初步设计,广西壮族自治区财政厅以桂财农〔2013〕211号文件下达了广西桂林市恭城县2013年度第五批中央财政小型农田水利重点县建设项目下达了广西桂林市恭城县2013年度第五批中央财政小型农田水利重点县建设项目投资计划,项目法人为恭城县水利局,招标人为恭城县水利局,招标代理机构为广西国泰招标咨询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并已在广西水利水电工程招标投标管理站备案,备案文号为桂水招标备案〔2014〕67 号,现对该项目的建设监理进行重新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工程建设地点:恭城县恭城镇、莲花镇。。
工程规模:广西桂林市恭城县2013年度第五批中央财政小型农田水利重点县建设项目,分为2个施工标段。。
招标范围:广西桂林市恭城县2013年度第五批中央财政小型农田水利重点县建设项目招标图纸范围内的施工阶段监理服务招标,监理项目的概算总投资约59万元。
计划工期:共100日历天,自2014年5月20日至2014年8月19日,监理服务期:共100日历天,自2014年5月20日至2014年8月19日,另加一年的保修期建设监理服务。
资格审查方式:本项目采用资格后审、综合评估法评标。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资质条件:潜在投标人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具有水利部颁发的水利水电工程建设监理 丙 级及以上资质,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承担本标段的建设监理能力。
3.2业绩要求:□无要求;
√有要求:近五年(本工程开标之日止前5年内)有小型农田水利建设项目工程监理业绩(需同时附以下两种材料:施工监理合同协议书,工程完工验收或竣工验收鉴定书(合同协议书和验收鉴定书须是同一个项目,以工程完工验收或竣工验收鉴定书中的验收日期为准;每项业绩另须提供业主单位的联系电话和传真电话号码)。
3.4信誉要求:在最近一年(开标之日前一年)内无骗取中标或较大及以上安全或质量责任事故或停业处罚记录或在停止投标资格期内。
3.5人员要求:
拟投入本工程的监理人员必须是在本单位注册的人员,并持有相应的执业资格证书或岗位证书,总监和至少一名监理人员不得在任何在建工程中担任任何监理职务。根据工程施工的不同阶段,所需专业监理人员的不同,为本工程服务的监理人员不少于3人,其专业应与本工程所需专业一致;对具体人员要求如下:
(1)总监理工程师必须持有中国水利工程协会批准颁发的总监工程师资格证书,具有高级职称或高级以上的技术职称,且专业为水利工程类专业(专业以总监理工程师注册证书所填写的专业为准)。
(2)除总监理工程师外,监理人员中至少有1人持水利工程建设监理工程师注册证书,且专业为水利工程类专业;(专业以技术职称证书所填写专业为准,如技术职称证书不填写专业的,则以监理工程师注册证书中“专业类别”栏所填写的专业为准)。(注:招标人在填写要求的监理工程师人数时,可按监理工程师:监理员比例1:1配置)
(3)监理人员中至少有1人持有省级以上(含省级)水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质量评定员证(或质量检查员证),至少有1人持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或省级水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见证取样员证。
3.6投标人必须是通过广西水利工程建设项目信息管理系统审核的单位。投标人资质证书副本、营业执照副本、质量评定员证(或质量检查员证)、见证人员上岗证必须是在广西水利工程建设项目管理信息系统中打印。
3.6.1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不符合上述条件要求的投标人视为资格审查不合格。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招标文件由招标代理公司发售。
发售时间:2014 年4月4日至4月11日,每天上午9时30分至12时,下午北京时间14时00分至 16时30分(北京时间,下同)。
发售地点:广西壮族自治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广西南宁市怡宾路6号广西政务服务中心四楼) 。
发售人姓名:王工
4.2整套招标文件售价为人民币(大写)250元整(不含图纸和技术资料费用),售后不退。
由本单位法定代表人和《投标人联系卡》或《委托代理人信息表》上载明的授权委托代理人(持法定代表人签字的授权委托书、投标人联系卡和居民身份证原件)携带本人有效身份证购买招标文件,同时须提供本单位资质等级证书副本、营业执照副本打印件(加盖单位公章),并带原件交验。
如相关证件不是从广西水利工程建设项目管理信息系统打印的或打印信息不全的或打印时间不是在购买招标文件之日起至投标截止时间内的,拒绝购买招标文件。
4.3招标人不集中踏勘现场和集中答疑,投标人自行踏勘。5、招标人接受投标人提问时间
招标人定于开标截止前10天前接受投标人提出的有关问题。6.其他事项
6.1《委托代理人信息卡》上载明的法定代表人或授权委托代理人(持法定代表人签字的授权委托书和居民身份证原件)和总监理工程师(须持总监理工程师岗位证和身份证原件)必须参加开标会并签到验证;若投标人的上述指定人员未参加开标会,或投标截止时潜在投标人没有递交投标文件的,招标人认为其已放弃投标。7.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中国采购与招标网、中国政府采购网、广西招投标监督网、广西水利信息网、广西水利工程建设管理网、广西壮族自治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上发布。8.开标地点及时间
本工程定于本工程定于 2014 年4月29日10时在广西壮族自治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广西南宁市怡宾路6号广西政务服务中心四楼)公开开标。9.联系方式
招标人:恭城县水利局 招标代理机构:广西国泰招标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恭城县恭城镇城中西路1号 地址:广西南宁市民族大道141号中鼎万象东方C区六层
联系人:余工 联系人:王工
电 话:0773-8212272 电 话:18978966622
传 真:0773-8212870 传 真:0771-5380552 10.监督部门及联系电话:
广西壮族自治区招标投标管理局:0771-2501293
广西水利水电工程招标投标管理站:0771-2185381
招标人:恭城县水利局(盖章)
法定代表人:(签名)
招标代理机构:广西国泰招标咨询有限公司(盖章)
法定代表人:(签名)
2014年3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