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府采购_政府采购信息_政府采购网-政府采购信息网

山西省临汾经济技术开发区建设规划局垃圾压缩及清运设备采购项目招标公告

作者:政府采购代理机构 发布于:2014-03-14 13:14:33 来源:中国政府采购网

临汾众易招标有限公司受山西省临汾经济技术开发区建设规划局委托,就垃圾压缩及清运设备采购项目进行国内公开招标采购,兹邀请合格投标人参加密封投标。

一、项目名称:垃圾压缩及清运设备采购项目

二、项目编号:LFZYG-1411

三、招标内容:垃圾压缩及清运设备

1、本次招标共1包:投标人(允许联合体投标)所投包内项目必须完全响应本招标文件所列示内容。设备明细及技术参数详见招标文件。

注:招标文件中未特别标注为“进口产品”字样的,均必须采购国产产品。所采购的货物、服务必须符合国家的强制性标准。

2、范围包括:货物的供应、运输、安装、调试、培训和售后服务等。具体报价范围、采购范围及所应达到的具体要求,以本招标文件中商务、技术和服务的相应规定为准。

3、交货时间:合同签订30日内

4、交货地点:采购方指定地点

四.参与投标的供应商应具备的资格条件: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营业执照(注册资金伍仟万元以上)、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以及其他相关证件齐备、合格有效,具有相关的经营资质;

7、投标人必须是专业生产垂直垃圾压缩设备生产厂家,配套垃圾车辆可以联合体投标,必须有联合体厂家的协议证明书,产品必须经过质量部门检测合格。

8、具有完成本项目设备供应、安装调试和售后服务的能力。

五、供应商领取采购文件须携带的资料:

1、营业执照副本;

2、税务登记证副本;

3、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

4、法定代表人的身份证;

5、如投标人代表不是法定代表人,经办人还需持有《法定代表人授权书》;

6、经办人身份证;

以上资料必须提供原件(原件验后归还)和加盖投标人公章的清晰复印件(一式两份留存),如不能提供,我公司将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有关条例规定,有权拒绝任何厂家和供应商购买招标文件。

注:以上资质的符合性审定以评标委员会评标结论最终认定为准。

六、招标文件发售时间及地点:

1、发售时间:2014年3月14日至2014年3月21日

(北京时间8:00-12:00,15:00-18:00,节假日除外)

2、发售地点:临汾众易招标有限公司

3、招标文件售价:人民币叁佰元整 ¥:300元

(招标文件售后不退。)

七、开标时间及开标地点:

1、开标时间:2014年4月3日上午9:30(北京时间)

2、开标地点:临汾众易招标有限公司

3、届时请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的投标人代表出席开标仪式。

八、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采购单位:山西省临汾经济技术开发区建设规划局

联系人:赵先生

联系电话:13754968558

采购代理机构:临汾众易招标有限公司

联系地址:解放路柏松大厦703室

项目联系人:苏先生

电话:0357-2085678

本网拥有此文版权,若需转载或复制,请注明来源于政府采购信息网,标注作者,并保持文章的完整性。否则,将追究法律责任。
相关新闻
网友评论
  • 验证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