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鹤山市妇幼保健院呼吸机项目招标公告

作者:政府采购代理机构 发布于:2014-03-06 15:13:08 来源:中国政府采购网

鹤山市政府采购中心和深圳市国际招标有限公司受鹤山市妇幼保健院的委托,就“鹤山市妇幼保健院呼吸机项目”采用公开招标方式进行采购,现欢迎有相应供货、服务能力的企业,就下列全新产品和相关服务提交密封投标。

一、 投标项目的名称、用途、数量、简要技术要求和交货期:

1、招标项目名称:鹤山市妇幼保健院呼吸机招标(招标编号:HS14052G14)。

2、用途:业务开展。

3、数量:共两套。

4、简要技术要求:呼吸机Ⅰ一套,呼吸机Ⅱ一套。

本项目允许投标人投报进口产品,投标人如投报进口产品的,本项目优先采购向我国企业转让技术、与我国企业签订消化吸收再创新方案的供应商的进口产品。(本招标文件中所称进口产品是指通过中国海关报关验放进入中国境内且产自关境外的产品)

(具体要求详见招标文件)

5、交货期:合同签订生效后60个工作日内完成交货及安装调试。

二、 供应商资格条件要求:

1、 投标人应当是具有合法经营资格的法人,具有良好的信誉;

2、 投标人应当具有《医疗器械生产企业许可证》或者《医疗器械经营企业许可证》,许可范围应当涵盖所投报Ⅱ类或者Ⅲ类医疗器械的所属类别;

3、 投标人所投报的医疗器械应当是具有《医疗器械注册证》的产品;

4、 投标人应当具有所投报主要品牌设备(呼吸机)的生产、代理或者经销资格;

5、 根据《在医疗卫生系统招标采购中开展行贿犯罪档案查询工作实施办法》(鹤检会字[2013]7号)的要求,投标人及其法定代表人应当在近三年内(2012年-2014年)无行贿犯罪记录。

三、 招标文件的公示:

1、招标文件公示期:2014年3月6日至2014年3月12日五个工作日(请点击下载或预览)。

四、 获取招标文件的时间、地点、方式及招标文件售价:

1、获取招标文件时间:2014年3月6日至2014年3月17日,每天8:30时-12:00时,14:30时-17:30时,(节假日除外)。

2、获取招标文件地点:鹤山市政府采购中心(地址:鹤山市沙坪镇东升路68号,鹤山市财政局三楼)。

3、获取招标文件方式:现场购买或邮购。

4、招标文件售价:人民币150元,邮购须另加50元人民币,招标文件售后不退。需邮购招标文件的投标人可以以转账或电汇的方式向鹤山市政府采购中心交纳本项目的标书费(户名:鹤山市政府采购中心,开户行:广发银行鹤山支行,账号:103302516010002941)。

五、 购买招标文件时需审查以下文件:

1、营业执照(副本);

2、税务登记证(副本);

3、医疗器械经营(生产)企业许可证(副本);

4、医疗器械注册证[包括附件:医疗器械产品注册登记表(进口产品)或医疗器械产品生产制造认可表(国产产品)];

5、生产、代理或经销资格证明;

6、投标截止时间前60个日历日内由投标人营业执照住所地或业务发生地的检察机关出具投标人及其法定代表人的《行贿犯罪档案查询告知函》;

7、法定代表人证明书或授权委托书。

供应商购买招标文件时应当将以上文件的原件(第4项除外)交我中心审验。我中心在审验后会收取前六项的复印件和第7项(法定代表人证明书的复印件或授权委托书)的原件。所有复印件应当加盖供应商的单位公章。

六、 投标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及地点:

1、递交投标文件时间:2014年3月26日14:30时至15:00时(北京时间)。提前、逾期递交或不符合规定的投标文件恕不接受。

2、递交投标文件地点:鹤山市政府采购中心会议室(地址:鹤山市沙坪镇东升路68号,鹤山市财政局三楼)。

3、投标截止时间和开标时间:2014年3月26日15:00时(北京时间)。

4、开标地点:鹤山市政府采购中心会议室(地址:鹤山市沙坪镇东升路68号,鹤山市财政局三楼)。

七、 采购代理机构的名称、地址和联系方式:

采购代理机构名称:鹤山市政府采购中心/深圳市国际招标有限公司

地址:鹤山市沙坪镇东升路68号(鹤山市财政局内)/江门市华园路23号101(江门市深联招标有限公司内)

采购项目联系人:谢先生/龚先生

联系电话:0750-8812255/0750-3503824

传真:0750-8812343/0750-3503827

鹤山市政府采购中心

深圳市国际招标有限公司

二○一四年三月六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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