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坛市第二污水处理厂污泥规范化处置项目招标公告
江苏省金坛市政府采购中心受金坛市第二污水处理厂委托,就其金坛市第二污水处理厂污泥规范化处置项目进行公开招标采购,欢迎符合相关条件的供应商参加投标。
一、招标项目名称及编号:金坛市第二污水处理厂污泥规范化处置项目
编号:坛政采2014-B021602(公)-004号
二、招标项目简要说明:
本项目对金坛市第二污水处理厂生产过程(含30%~50%工业废水)所产生的污泥(含水率:75~85%)进行科学、有效、符合相关环保要求的处置。
该项目污泥运输,确保日产日清,污泥运输所产生的一切费用由中标单位负责。所运输的污泥必须全部用于中标单位所申报的生产项目,不得擅自采取其他方式进行处置。
详细要求见招标文件,合同期限: 两年。
三:参加投标供应商资格要求:
除必须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22条规定的条件之外,还必须具备以下条件:
1.必须有所投企业对本次投标项目的授权书;
2.营业执照复印件;
3.组织机构代码证复印件;
4.具备污泥处置所必须的场所、环保部门所出具的污泥处置相关项目批复及相关环保“三同时”验收报告;
5.提供近三年当地检察机关出具的无行贿犯罪记录证明或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函;
6.如联合体投标则需提供联合体协议。
注:参加投标单位获取招标文件时必须携带以上相关证件(复印件须加盖报名单位公章)供招标人审核通过后方可购买招标文件。
四、招标文件出售时间:2014年3月5日—3月14日,每天上午8:30-11:30,下午1:30-5:00(节假日除外) 招标文件出售地点:江苏省金坛市政府采购中心(江苏省金坛市华城中路11号,金坛市财政局五楼)。
五、投标文件开始接受时间:2014年3月25日下午1:30-2:00。投标文件接收截止时间:2014年3月25日下午2:00。投标文件接收地点:金坛市政府采购中心(金坛市华城中路11号),投标文件接收人:杨先生、 张先生。
六、开标时间:2014年3月25日下午2:00。开标地点:金坛市财政局六楼会议室。
七、本次招标联系事项:
联系人:杨先生、张先生。
联系电话:0519—82330578、82339221(传真)。
联系地址:江苏省金坛市华城中路11号。
邮政编码:213200
八、其他应说明事项:参加投标单位在购买招标文件时,同时交纳投标保证金壹万元整。
金坛市政府采购中心
2014年3月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