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建协工程咨询有限公司关于惠山区人民法院高清监控系统的公开招标公告
项目编号:HSZFCG2014-0304
江苏建协工程咨询有限公司受中共无锡市惠山区人民法院委托,就惠山区人民法院高清监控系统进行公开招标,现欢迎符合相关条件的供应商参加投标。
一、采购项目名称及编号:
项目名称:惠山区人民法院高清监控系统
项目编号:HSZFCG2014-0304
二、采购项目简要说明:
详见招标文件“采购需求”。
质量要求:合格产品。
质保期:二年。
时间要求:合同签订生效后30个工作日内完成安装调试。
三、投标人条件:
投标人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除应当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的规定外,还必须同时具备以下条件:
(1) 经国家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核准登记注册且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法人;
(2) 投标供应商具有信息产业部或工信部颁发的信息系统集成三级及以上资质;
(3) 投标人所投网络监控平台、网络摄像机和画面分割系统必须为同一品牌产品;
(4) 投标人所投监控平台需提供中国国家强制性产品认证、公安部新国标GB/T 28181-2011检测报告;
(5) 投标人所投高清网络摄像机需提供公安部型式检验报告;
(6)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四、采购文件发售信息:
1、采购文件出售时间:2014年3月4日-3月10日(法定假日除外),每天9:00~11:30,13:30~16:00 时。
2、招标文件出售地点:无锡市蠡湖大道2018号7号楼5楼。
3、招标文件工本费:800元/份,售后不退。
4、采购文件出售方式:电子文档介质,请购买采购文件的供应商自带U盘,同时递交以下资料的原件与加盖公章的复印件:
1)本单位加盖公章的介绍信、法人代表授权委托书;
2) 营业执照副本、资质证书;
3)投标人所投监控平台需提供中国国家强制性产品认证、公安部新国标GB/T 28181-2011检测报告(复印件加盖原生厂商公章);
4)投标人所投高清网络摄像机需提供公安部型式检验报告(复印件加盖原生厂商公章)
5)经办人身份证及联系方式;
5、投标人须按规定交纳投标保证金壹万元人民币,投标保证金必须在投标截止时间前一天到达采购代理机构指定帐户(投标保证金以银行汇票、支票、本票、电汇方式支付,开户银行:招商银行湖滨支行,账号:510903018910501。
6、答疑截止时间:2014年3月11 日16:00
答疑形式:以书面形式
五、投标文件接收信息:
投标文件开始接收时间:2014年3月25日下午13:00始
招标文件接受截止时间:2014年3月25日下午13:30止
投标文件接收地点:无锡市惠山区人民法院501会议室(惠山区政和大道195号)。
投标文件接收人:周建珍、徐颖
截止期以后提交的或未按投标文件规定提交投标保证金的响应文件,恕不接受。
六、评审有关信息:
1、评审时间:2014年3月25日下午13:30
2、评审地点:无锡市惠山区人民法院501会议室(惠山区政和大道195号)。
3、中标单位确定时间:评审结束后
4、中标单位确定地点:无锡市惠山区人民法院501会议室(惠山区政和大道195号)。
七、本次招标联系事项:
联系人:周建珍 徐颖
联系电话:0510-82835960 13093086352
传真:0510-82835960
联系地址:无锡市蠡湖大道2018号7号楼
有关本次采购活动方面的问题可以来人来函(传真)或电话联系
江苏建协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2014年3月4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