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州市地方税务局纳税人学校、咨询服务热线等公共服务平台业务用房装修项目设计采购公开招标公告
广东省政府采购中心(以下简称“集中采购机构”)受广州市地方税务局规费服务中心(以下简称“采购人”)的委托,对广州市地方税务局纳税人学校、咨询服务热线等公共服务平台业务用房装修项目设计进行公开招标采购,欢迎符合资格条件的供应商参加。
一、采购项目编号:GPCGD14C008FG008F
二、采购项目名称:广州市地方税务局纳税人学校、咨询服务热线等公共服务平台业务用房装修项目设计采购
三、采购预算:26.38万元。
四、项目内容及需求:(采购项目技术要求)
广州市地方税务局规费服务中心公共服务平台业务用房位于广州市龙口西路576号大院内,单体总建筑面积约6803平方米,室内面积约5500平方米,建筑高度25.4m,建筑层数5层。
包括方案设计及深化修改、施工图设计、编制工程概算、施工图预算、编制竣工图、设计跟踪服务、现场指导与监督、其他相关图纸设计;施工配合(含派设计代表驻现场);用于材料设备和施工等招标的技术要求文件编制;负责协助装修消防报建;协助发包人办理其他专业报批手续及与地方行政主管部门协调等。(最终以签订设计合同内容为准)。
五、投标供应商资格:
1.应具备《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
2.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独立法人或其他组织,投标时提交有效的营业执照(或事业法人登记证)副本复印件(注:非独立法人的分公司必须获得其总公司给予的投标授权,提供授权文件原件)。
3.必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工程设计综合甲级,或建筑行业设计乙级及以上,或建筑工程专业设计乙级及以上,或建筑装饰装修工程设计与施工二级及以上,或建筑装饰专项乙级及以上资质,提供相关证书复印件。
如中标人不具备相关专业设计资质((除主体建筑设计外的其它相关专业设计资质)),应当自行完成本项目主体的设计业务,并在保证整个建筑工程项目完整性的前提下,经发包方同意,将其他部分专业设计业务依法分包(提供承诺函,格式自定)。
4.委派的项目负责人须具备一级注册建筑师资质,提供相关证书复印件。
5.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投标。
6.已登记报名并获取本项目采购文件。
六、现场踏勘时间:2014年3月3日上午9点半;地点:广州市龙口西路576号大院内,联系人:葛先生,联系电话:020-83637290。
七、符合资格的投标供应商应当在在2014年2月21日起至2014年2月28日(办公时间内,法定节假日除外)到广东省政府采购中心(详细地址:广州市越秀区越华路118号之一售标处)购买招标文件,招标文件每套售价150元(人民币),售后不退。
八、投标截止时间: 2014年3月14日9:30
九、投标文件递交地点:广州市越秀区越华路118号之一901
十、开标时间: 2014年3月14日9:30
十一、开标地点:广州市越秀区越华路118号之一901
十二、本次招标的投标保证金金额为: 0.22万元。
集中采购机构联系人:黄工
电话:020-62791525
传真:020-83177411
联系地址:广州市越秀区越华路118号之一
邮编:510030
广东省政府采购中心
2014年02月